您现在的位置: 新闻聚焦 > 公示公告

满洲里市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1 15:28 来源:满洲里市自然资源局 浏览:
【字体大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对标我市扫黑除恶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毁坏耕地、私挖滥采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防出现操控资源开发的“砂霸”“矿霸”,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严厉打击垄断国有土地资源,非法买卖、转让国有土地,违法破坏及占用耕地等突出土地违法行为。

(二)严厉打击雇佣或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偷挖盗采、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以及垄断资源、滥开滥采的“砂霸”“矿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三)严厉打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转让、出租过程中,以及土地整治、生态修复等自然资源相关项目工作中扰乱市场秩序、非法牟取利益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四)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违法用地用矿、越界开采等引发行业乱象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厉打击严重违反规划建设非法牟利,以及交通、水利、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周边盗采砂石等违法行为。

(六)严厉打击破坏林草湿地资源,非法侵占、开垦林草湿地,非法改变林草湿用途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七)严厉打击在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建设、非法采矿采砂、破坏生态资源等涉黑涉恶行为。

(八)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九)其他破坏林草湿资源、侵害群众利益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尽可能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及证据线索,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虚假举报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为便于核查与反馈,鼓励举报人如实提供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严格按规定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核查属实的有效线索,依法调查处理。

三、举报方式

满洲里市自然资源局(满洲里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470-6226057

   箱:mzlzrzyjbgs@163.com

通讯地址:满洲里市建设大厦1207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17:30。

特此公告。

               满洲里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9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