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区司法所联合南区派出所,依托“两所联动”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果蔬运输合同纠纷,以温情化解干戈,彰显基层治理温度。

7月16日上午,宁夏籍货车司机赵某来到司法所,表示与当地西瓜销售商因运输费用结算发生纠纷请求司法所调解。司法所了解情况后迅速响应,立即启动“两所联动”调解机制,联合南区派出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司法所与派出所的工作人员通过与双方单独深入沟通,逐步摸清矛盾症结。宁夏籍司机赵某按照合同要求,为铁鑫市场的王某运输配送西瓜。西瓜装卸完毕后,王某以西瓜在运输过程中颠簸导致部分西瓜损耗为由,拒绝支付运输费用。司机赵某情绪激动表示西瓜损耗并非个人责任,双方矛盾激化。调解人员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运输合同的相关规定,明确运输中承运人和托运人以及第三方装卸人的责任和义务,又积极引导双方平心静气地解决问题。经多轮耐心劝导、反复协商,调解员提出兼顾双方利益的方案。最终,双方放下成见、达成共识、签订调解协议,货车司机于16日下午返回银川,因此次运输费用导致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此次司法所与派出所的联动调解,充分发挥了“两所联动”资源整合优势,形成了工作合力,将法理情深度融合,不仅高效平息纠纷,更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今后,南区司法所将紧紧以“两所联动”和“四所一庭”机制为依托,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与南区派出所、南区街道综治中心、南区街道各社区进一步加强协作,建立常态化的联合排查与调解机制,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进行走访排查,紧盯矛盾纠纷“源头”,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属地、化解在辖区,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同时,通过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撰稿:王恩鑫
初审:王恩鑫
审核:李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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