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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2-24 09:4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 浏览:

全市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6年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补学规定

未完成近3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2026年度内进行补学。

二、学习平台

学员可以通过登录呼伦贝尔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平台(https://hlbe.chinahrt.cn),也可以选择自治区文件中继续教育基地或网络培训平台进行学习。参加培训的学时均可计入当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相应学时。

(咨询电话:0470—6262573)

 

附件:f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满洲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