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呼伦贝尔市司法局有关工作安排,满洲里市开展了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决定废止2件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公布,决定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此通知
附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026年5月13日
附件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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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发文机关 |
文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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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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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于贯彻落实“吉祥草原惠民计生行动”实施方案的意见 |
市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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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于印发《满洲里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
市行审政数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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