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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及办学行为不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限期整改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5-29 14:31 来源:满洲里市教育局 浏览:

为全面深化校外培训行业综合治理,规范办学秩序,防范化解办学安全、资金兑付风险,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我市决定开展违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清理整治及限期整改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改整治范围

本次整改覆盖各类违规办学主体,具体包含五类情形:

一是未取得办学许可、核准书及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擅自面向中小学生、3—6岁幼儿开展培训的无证无照机构及个人;

二是已办登记证照但无办学许可,以文化传播、教育咨询、托管自习等名义变相违规办学的机构;

三是证照齐全,但擅自增设教学点、变更办学地址、异地违规办学的机构;

四是资质齐全,但未入驻全国校外培训监管平台、学费未纳入资金监管账户、超课时超标准收费的机构;

五是违规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

二、限期整改要求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为自查自纠、限期整改窗口期;2026年6月30日起,启动多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全覆盖集中整治查处。所有违规办学主体须立即停止违规招生、授课、宣传,关停违规场地,妥善清退学费、安置学员,拆除违规宣传标识。有合规办学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机构,限期内主动申办完备资质,纳入全国监管平台管理。整改期间,严禁转移场地、隐蔽授课、诱导预缴费用、拖欠学员学费等行为。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严守师德师风,全面自查自纠,存在违规行为的主动向学校报备整改。

三、违规处置相关规定

整改期满后,对逾期未整改、拒不停办、整改不达标及整改后反弹的机构和个人及查实违规主体,依法采取责令停办、没收违法所得、行政罚款、列入行业黑名单、公开曝光等措施;对拒不配合执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及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满洲里市教育局

满洲里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满洲里市工信与科技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