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我局组织开展了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工作。经推荐申报、材料初审、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及局党组会研究,现将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拟认定名单向社会公示。
一、公示名单
二、公示时间
2026年6月3日-2026年6月22日(共20天),逾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地址等信息,匿名方式不予受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单位:满洲里市文体旅游广电局文物和非遗科
联系电话:0470—6265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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