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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致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6-06-05 17:10 来源:满洲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


食品小作坊,承载着地方风味,连接着万家烟火,是传承饮食文化、服务百姓民生的重要力量。我们理解并尊重每一家小作坊在创业守业过程中的辛勤付出。然而,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底线,更是生命线。近期,我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小作坊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上,存在认识模糊、管理粗放等风险隐患。今天,我们就专门聊一聊“食品添加剂”这个话题,帮助大家理清概念,规范操作,共同守护我们舌尖上的安全。

一、正视食品添加剂:“不神秘”也“不简单”

首先,我们要科学认识食品添加剂。它并非“洪水猛兽”,现代食品工业离不开食品添加剂的合理应用,它们在防腐保鲜、改善色香味、提升品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关键在于,必须严格区分“食品添加剂”与“非食用物质”。这是绝对的红线!像苏丹红、吊白块、工业明胶等,根本不是食品添加剂,而是有毒有害的非食用物质,一旦添加,就是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二、使用添加剂,务必严守“三原则”

在食品生产加工中,若确需使用食品添加剂,请务必牢记并严格遵守以下三大核心原则:

(一)确有必要,不可滥用:只有在为了达到特定工艺目的,如防腐、乳化、增筋等,且没有更好替代方案时,才考虑使用。能不用的坚决不用,能少用的绝不多用。严禁为了掩盖原料缺陷(如不新鲜)、伪造品质而使用添加剂。

(二)验明正身,来源可溯:必须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商处采购,采购时要索取票证,确保购进的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清晰、规范,注明“食品添加剂”字样、生产许可标志、配料表、使用范围和用量等信息,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确保来源正规、去向可追。

(三)精准称量,绝不超标:这是操作中的关键一环!必须对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的规定,看你生产的食品属于哪一类,准备用的添加剂是否被允许用于这类食品,最大使用量是多少。要使用专门的计量器具(如天平、量杯),准确称量,绝不能凭感觉“随手加”“大概放”。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是明确的违法行为。

三、落到实操细节,请做好“五件事”

把原则转化为行动,请大家务必在日常生产中落实以下五件事:

(一)设专柜,锁起来:在加工区域设置专门的食品添加剂保存柜,加锁管理,与其他原辅料严格分开,杜绝误拿误用。

(二)明标签,做台账:存放添加剂的容器必须有清晰的标签,注明添加剂名称。建立详细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真实、完整地记录每一次使用的日期、品种、生产批次、用于何种产品、使用量、称量人员和复核人员等信息。这是自我保护的重要凭证。

(三)配工具,精准量:根据使用的添加剂特性,配齐并正确使用能精确到克或毫升的称量工具,告别“凭经验”“靠手抖”。

(四)懂标准,不逾矩: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要主动学习GB 2760标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市场监管部门,或查阅权威资料。切勿听信非正规渠道的“经验”或“土方”。

(五)留样品,可追溯:按批次做好产品留样,在规定条件下保存,一旦产品出现问题,可以快速追溯和核查原因。

四、法律责任要记清,敬畏之心不可无

食品安全法利剑高悬。对于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以及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的,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包括高额罚款、吊销许可证等。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位负责人,我们加工的是入口之物,关系着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和侥幸。

传承老味道,需要守住安全底线;谋求好发展,更需夯实诚信根基。我们市场监管部门,既是监督者,更是服务者。我们衷心希望并大力支持全市食品小作坊健康、规范发展。希望大家能够自觉把好食品添加剂使用关,用实际行动,做让百姓放心、让自己安心的良心食品。让我们携手努力,共筑食品安全坚固防线,让地道风味更香,让饮食生活更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