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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满洲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关于申请因病或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人员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11 14:43 来源:满洲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


现将满洲里市2026年第一批因病或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员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现工作单位

1

李春雷

152102********0953

灵活就业

2

涂新灵

152102********0029

灵活就业

3

崔岩斌

230182********0692

灵活就业

4

王彩伦

152102********2756

灵活就业

5

牛永德

152102********0333

灵活就业

6

 

152101********0643

满洲里市第五中学

7

吴桂荣

152103********4281

满洲里艺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8

白玉民

152102********2452

灵活就业

9

王学文

152102********3061

灵活就业

10

李彤江

152102********3055

灵活就业

11

 

150425********3919

灵活就业

12

高海峰

152102********1517

满洲里市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13

杨祝武

422702********3616

灵活就业

14

何玉华

152827********2716

灵活就业

15

马志勇

152102********0014

灵活就业

16

刘宪明

152102********153X

灵活就业

17

曹宏亮

152101********241X

灵活就业

18

王广霞

152102********222X

满洲里市洁新洗福来洗护中心

19

姚建欣

150103********0018

灵活就业

20

吴凤岐

152102********2454

灵活就业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17日。

三、举报监督

如认为公示人员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方式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匿名举报或逾期举报的不予受理。我局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举报经查实后,将取消被鉴定人鉴定资格。

监督电话:0470-6262334    0470-6262275

地址:满洲里市建设大厦5楼513室

四、权益告知

1.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用于申领病残津贴的,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72号)规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年内有效。

2.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领取病残津贴的,需进行复查鉴定。

3.经复查鉴定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自作出复查鉴定结论的次月起停发病残津贴。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复查鉴定的病残津贴领取人员,将暂停发放病残津贴,经复查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恢复其病残津贴,自暂停发放之日起补发。

4.病残津贴待遇严格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执行。

 

 

 

满洲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