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持人: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各位家长代表,大家下午好!这里是满洲里市“学生资助”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满洲里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田喜丽;满洲里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王满;满洲里市第一中学副校长田宇;出席本次发布会的有满洲里市融媒体中心和满洲里市政府网站的记者。
同时,前来参加发布会的还有来自全市各行各业关心支持我市学生资助工作的家长代表,欢迎你们。
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的工程,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学生资助制度日益完善,学生资助体系逐渐健全。目前,已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体系。我市学生资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也取得了长足进步,成为贫困学子求学圆梦的有力保障。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的发布会由满洲里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教育局副局长田喜丽介绍我市“学生资助”工作推进情况,教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王满、满洲里市第一中学副校长田宇做专业解答。下面先请田喜丽副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主发布人田喜丽:
各位媒体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由我向大家介绍我市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
满洲里市学生资助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加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锚定“两件大事”,坚持不懈抓好政策落实,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开展具有满洲里特色的教育扶贫活动,制定出台地方性资助政策,用心筑牢温暖惠民的助学工程,努力实现应助尽助的助学目标,极大惠及了困难学生及家庭,有力维护了教育公平。
首先向大家简要地介绍一下现阶段我市学前到高中教育阶段实行的学生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包括:在经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实行保教费减免(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即A 类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每生每年2000元; B、C 类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每生每年1000元。
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主要包括“两免一补政策”,即免除学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包括:免学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助学金。
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对公办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不再收取学杂费。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在校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包括:免学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住宿费,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是每生每年2000元。中等职业教育寄宿生住宿费补助标准是每生每年500元。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是每生每年6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在校中职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两档,一档为每生每年2000元,二档为每生每年1500元。
此外,教育局还承担我市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项目的落实,一是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助对象为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及孤儿,资助标准为每学年资助6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的累计资助不超过24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的累计资助不超过18000元;二是满洲里市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资助对象为我市低保边缘家庭子女,资助标准为录取到普通本科类的新生一次性资助10000元,录取到高等职业院校和普通专科类的新生一次性资助6000元;三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额度本专科最高不超过16000元/生/年,研究生最高不超过20000元/生/年。
为确保各项助学政策的有效落实,多年来,教育局多措并举,从严从优,抓实抓细,努力打造规范高效、便民为民、温暖励志的助学格局。具体做法如下: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夯实规范资助基础。为切实加强学生资助工作能力建设,提高学生资助服务水平,市教育局始终将学校助学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及资助队伍建设作为重点。按照资助工作要求,指导各学校建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及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领导小组,严格依照流程,组织开展学生资助工作;每学期组织召开全市学生资助工作会议,研读资助政策,开展资助子系统在线操作培训,不断提高全市资助工作水平。同时,完善各项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及监督机制,将学生资助工作纳入到学校综合督导评估,每学期组织开展学生资助档案建设及资助发放情况专项检查,不断推动资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二是广泛宣传,扶困育人,传送惠民资助温度。将5月份定为资助政策宣传月,起草《致全市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代发《满洲里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声明及授权书》,自行设计并印发资助政策宣传图册;通过满洲里市融媒体、边城满洲里教育微信公众号、学生微信群、联席单位工作群等媒介转发上级助学中心发布的资助政策,2023年在边城满洲里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开设“助学资讯”专栏,为学生提供助学政策及受理动态咨询服务,不断提高学生资助政策知晓率和受众面。本着“扶贫先扶智,扶贫必扶志”的原则,积极开展资助育人活动,将资助育人融入到学校德育工作中,通过主题班队会、团建活动,加强对学生进行诚信、感恩等方面的教育,使学生和家长切实感受到党的惠民助学政策的温暖;关注因突发状况致贫的特情贫困生,及时启动民政、社区、学校、社会联动帮扶机制,积极向民政部门申请紧急救助,从物质保障到人文关怀,筑牢爱心助学屏障,坚决杜绝因贫辍学现象的发生。三是主动担当,合力作为,构建高效资助体系。学生资助工作是个系统工程,各项政策的落实需要多部门通力合作与推动。教育局秉承“一切为了学生”的初衷,主动承担协调统筹,推进提速之责。按照市政府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与市民政局、街道、社区、财政局等部门召开专题接洽会,共同商议满洲里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的前期启动事宜。为高效推进此项工作,将原本由社区入户宣传并组织申请工作的环节调整为由教育局组织宣传动员并代发市民政局印发的《满洲里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声明及授权书》,设立咨询电话,为学生、家长答疑解惑,从启动、宣传、代发到回收,用时仅一周左右,大大少于方案中预计30天的时限,为民政部门组织入户核对,进行困难认定争取了充足的时间,从而为市级资助资金的尽早下达奠定了基础。四是强化举措,严守程序,打磨精准资助品牌。严格落实各教育阶段助学政策,学前、义教、中职、普高、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新生入学资助等各类资助金均通过学生本人资助卡按时、足额发放,从无截留、延后、部分发放现象。为确保资金发放到人,资金打卡前,设置学生本人(学生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和银行卡现场签字确认环节,增强了资金发放的精准性和可溯性。从2014年至今,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金的发放工作因零误差而受到学生、家长及社会的好评。
为实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的助学目标,教育局坚持开展专项资金项目用户满意度调查工作。几年来,针对内蒙古自治区和满洲里市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项目进行问卷,发放率为100%,满意率为100%;2023年春季学期,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短信核查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情况调研,满洲里市回复“收到”率为100%;持续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规范、良性发展,多年来满洲里市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综合管理水平始终位于全区第一,本息回收率位居全区前列。
十八大以来,市教育局共发放各级各类助学资金6300余万元,惠及贫困学生近43000人次。
多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大力支持下,市教育局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进步。今后,教育局将一如既往,全面、精准落实各级各类资助政策,积极搭建助学平台,建立爱心助学统一战线,通过扎实有效的举措确保贫困学子求学无忧,通过有情感、有温度的帮扶工作传递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引导贫困学生树立感恩、自强、诚信等良好道德品质,让党的惠民政策真正成为造福贫困学子及家庭的福祉,让学生资助工作成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力抓手和重要阵地。
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田喜丽副局长。
下面请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提问。

1.请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认定?如何申请助学补助?
这个问题请满洲里市第一中学副校长田宇来回答。

田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的前提,是实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的保障。我市各学校严格依照自治区教育厅等八部门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1修订)》(内教发(2021) 13号)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认定等级分为A 类 、B类、C 类。A 类主要指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深度相对意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情况。B类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只能提供小部分基本上学费用等情况。C类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能够提供大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基本上学费用等情况。
接下来,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
学校应在新学年开学一个月内,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一)提前告知。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同时宣传相关学生资助政策。
(二) 个人申请。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按时向 学校提交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申请表》,并承诺所填信息及提供材料真实可靠。属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深度相对意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情况学生,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送学校核对,复印件由学校存档备查。
(三)学校认定。学校认定小组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依据民政、退役军人、乡村振兴、工会、残联等部门提供的贫困家庭相关信息数据,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 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认定工作,按规定对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划分认定等级。学校可采取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
(四)结果公示。学校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及 等级,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学校应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机制。
(五) 建档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最后确定的本校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汇总造册,连同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等资料按学年整理装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按要求及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困难学生应该怎样申请助学补助呢?
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学生提出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者监护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校按规定程序(也就是上面谈到的认定程序)受理。原则上每学年申请一次,每学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能否介绍一下我市针对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制定的《满洲里市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办法》?
这个问题请教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王满来回答。

王满: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完善我市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2018年4月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满洲里市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办法》(满政办字【2018】38号)对具有满洲里市户籍,高考成绩达到国家录取分数线且经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正式录取,当年考入全国各类普通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并报到就读的经济困难家庭新生给予入学资助。资助标准为录取到普通本科类的新生一次性资助10000元;录取到高等职业院校和普通专科类的新生一次性资助6000元。从2018年至今,满洲里市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共发放资助金160.4万元,惠及贫困学生188人。该地方性资助政策的实施成为自治区低保家庭子女入学资助政策的有力补充,为低保边缘家庭子女继续求学深造解除后顾之忧,为贫困学子圆梦大学,人生出彩提供了物质保障。

3.高考在即,能否详细地介绍一下“满洲里市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申请流程?
这个问题请教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王满来回答。
王满: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一)通知
市教育局负责于每年5月底前完成该助学办法在全市各高中学校的宣传通知工作,确保每位学生(或监护人)及时获知此项助学政策。
(二)申请
由教育局代民政部门将《满洲里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声明及授权书》下发到高中学校,有申请意向的同学需要和家长一同填写《授权书》,填写后上交家庭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等待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进行审核。
(三)审核
市民政局委托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对申请资助对象进行核对,根据核对结果和入户情况进行审核认定,并汇总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名单。市教育局负责完成新生录取资格查验,并原则上于8月20日前,将既符合资助家庭条件,又符合录取资格的学生名单汇总后上报市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四)公示
市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于8月底前组织召开会议,对拟资助学生名单充分研究后,议定资助学生,并由议定资助学生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负责,在社区内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资助金发放
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由民政部门提供给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通知学生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前往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资助金一律使用受助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发放。市教育局将资助学生信息制成资金发放表,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将资助金一次性打入学生银行卡内;如资金发放期间学生报到学校已经开学,学生本人不能办理的,可由委托人代为办理。
主持人:非常感谢田喜丽副局长、王满主任、田宇副校长清晰、简洁、精炼的回答,同时也非常感谢各位记者的提问。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问题,或者有深入的采访需求,请会后联系新闻办的工作人员或者联系市教育局的工作人员,也希望大家在今后的报道过程中,持续关注我市“学生资助”工作进展。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