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稳定发展,满洲里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工作,通过日常检查、不定期抽查和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查处车辆非法营运、出租车违规行为多起。现将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29日针对非法营运车辆及出租车违规行为的处罚情况公开公布如下:
出租车违规行为处罚情况:
2024年7月1日,出租车驾驶员梁某驾驶出租车蒙蒙E*Y*** ,未按规定使用计价、违规收费。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行政处罚。
2024年7月9日,出租车驾驶员王某驾驶出租车蒙EYN***,未按规定使用计价、违规收费。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行政处罚。
2024年7月11日,出租车驾驶员庞某,驾驶出租车蒙E*Y***,未按规定使用计价、违规收费。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行政处罚。
2024年7月12日,出租车驾驶员陈某,驾驶出租车蒙EYS***,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行政处罚。
2024年7月16日,出租车驾驶员杜某,驾驶出租车蒙E*Y***,未按规定使用计价、违规收费。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行政处罚。
2024年7月16日,出租车驾驶员张某,驾驶出租车蒙E*Y***,未按规定使用计价、违规收费。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行政处罚。
2024年7月18日,出租车驾驶员姜某,驾驶出租车蒙E*Y***过程中,未按规定使用计价、违规收费。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行政处罚。
2024年7月18日,出租车驾驶员刘某,驾驶出租车蒙E*Y***,过程中,存在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等行驶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行政处罚。
2024年7月18日,出租车驾驶员钱某,驾驶出租车蒙E*Y***过程中,存在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等行驶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行政处罚。
2024年7月21日,出租车驾驶员于某,驾驶出租车蒙EYV***过程中,未按规定使用计价、违规收费。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行政处罚。
2024年7月22日,出租车驾驶员江某,驾驶出租车蒙EY****,存在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等行驶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行政处罚。
2024年7月22日,出租车驾驶员吴某,驾驶出租车蒙E*Y***,存在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等行驶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行政处罚。
2024年7月23日,出租车驾驶员王某,驾驶出租车蒙E*Y***过程中,未按规定使用计价、违规收费。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行政处罚。
2024年7月23日,出租车驾驶员周某,驾驶出租车蒙EYS***,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行政处罚。
2024年7月24日,出租车驾驶员包某,驾驶出租车蒙E*Y***,未按规定使用计价、违规收费。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行政处罚。
非法营运车辆处罚情况:
2024年7月1日,孙某驾驶车辆蒙ED*****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道路客运经营性许可,擅自从事巡游道路客运经营。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行政处罚。
2024年7月1日,闫某驾驶车辆蒙蒙EAP***,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道路客运经营性许可,擅自从事巡游道路客运经营。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行政处罚。
2024年7月3日,吴某驾驶车辆蒙E6****,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道路客运经营性许可,擅自从事巡游道路客运经营。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行政处罚。
2024年7月5日,双某驾驶车辆蒙E***E*,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道路客运经营性许可,擅自从事巡游道路客运经营。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行政处罚。
2024年7月5日,季某驾驶车辆蒙EDF***,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道路客运经营性许可,擅自从事巡游道路客运经营。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行政处罚。
2024年7月8日,郑某驾驶车辆蒙EPD***,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道路客运经营性许可,擅自从事巡游道路客运经营。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行政处罚。
2024年7月9日,任某驾驶车辆蒙EUE***,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道路客运经营性许可,擅自从事巡游道路客运经营。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行政处罚。
2024年7月10日,杨某驾驶车辆蒙E*A***,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道路客运经营性许可,擅自从事巡游道路客运经营。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行政处罚。
2024年7月16日,杨某驾驶车辆黑M*ST**,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道路客运经营性许可,擅自从事巡游道路客运经营。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行政处罚。
2024年7月18日,吴某驾驶车辆蒙EWT***,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道路客运经营性许可,擅自从事巡游道路客运经营。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行政处罚。
2024年7月29日,某驾驶车辆津AF*****,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道路客运经营性许可,擅自从事巡游道路客运经营。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行政处罚。
2024年7月11日,丁某驾驶车辆蒙E****H,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行政处罚。
满洲里市交通运输局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以此为戒,时刻规范自身行为,车辆营运要及时做好营运手续办理,向交通运输部门进行备案,网约车营运要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遵守道路客运经营规则。同时,广大市民朋友,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出行选择正规合法的运营车辆。乘车过程中如遇权益受到侵害,通过拨打“12328”、“6234336” 向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反映情况、进行投诉。我们对各类确认存在侵权现象的投诉情况将严查严处,坚决维护广大市民朋友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