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满洲里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普惠制项目--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缓解社会保障压力,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满洲里市民政局代表政府统一组织为全市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最大限度地保障老年人权益,凸显政府兜底保障作用。
二、保险范围被保险人在全国范围内(港、澳、台除外)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或入院治疗,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及协议的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或意外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包括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伤害(如磕碰、高空坠物、走路摔倒、电击、溺水等)以及乘坐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院、外出旅游、正常生产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三、承保方案
项目 保险金额 说明
意外身故和伤残保险金 20000元 身故按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伤残按评残等级比例给付
意外伤害医疗(包括门诊和住院) 5000元 依据保险合同按比例赔付
备注
1.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2.意外医疗指老年人遭受意外伤害后,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含)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治疗,产生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
四、保险期间本次保险期间从2024年03月02日零时起至2025年03月01日二十四时止,期限共计12个月。备注:保险期间指保险事故发生在此期间内。每期保险期间以满洲里市民政局公告为准。
五、承保机构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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