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各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与执行《满洲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依据
《规范》的制定主要依据以下文件和精神:
1.国家层面。《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明确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该监管模式的基本框架与要求。
2.自治区层面。《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内政发〔2019〕10号),为区内开展联合监管提供了具体遵循。
3.地方实际。结合满洲里市市场监管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制定适合本地操作的工作规范,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二、起草背景
当前,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已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传统监管中存在多头检查、重复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增加了企业负担,也影响了监管的公平与效率。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抽查结果公开)是国务院推行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部门联合抽查是深化该机制的关键一环,旨在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现监管资源整合、执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优化。
满洲里市立足口岸城市特点,制定本《规范》,既是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营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需要。
三、主要内容
《规范》共六章二十九条,并附三项附件,核心内容可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明确监管原则与适用范围
1.基本原则。坚持依法实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高效便民。
2.适用范围。满洲里行政区域内市场监管领域各有关部门。不适用于特殊重点领域专项检查、个案线索核查等情形。
3.参与部门。包括市场监管、发展改革、公安、生态环境、税务、海关等27个部门,基本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
(二)夯实“一单两库一细则”基础
1.一单。各部门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区分重点检查事项(如安全、质量领域,比例不设上限)和一般检查事项(比例设上限),并动态调整公示。
2.两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涵盖市场主体及产品、项目、行为等。执法人员名录库:包括行政执法人员,并可吸纳专家建立专家库。
3.一细则。制定抽查工作细则与检查指引,规范流程、内容与方法。
(三)规范联合抽查全流程
1.计划制定。每年3月底前制定并公示联合年度抽查计划,按风险与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
2.随机抽取。通过自治区统一的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与执法人员,全程留痕。
3.联合实施。发起部门统筹,多部门一次性完成检查,鼓励采用实地核查、网络监测、委托专业机构等多种方式。
4.结果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平台公示结果,并推送至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
5.后续处理。发现问题依法处置,线索及时移交,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四)建立协同联动与保障机制
1.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27个部门组成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政策研究、督促落实。
2.职责分工。市政府加强组织领导与经费保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平台维护与培训;各部门负责本系统、本领域抽查组织实施。
3.培训指导。开展监管平台操作与抽查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规范性。
(五)健全责任追究与容错机制
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既严肃追究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也依法保护依法履职、程序合规的执法人员积极性。
强调抽查结果公示仅针对检查行为本身,行政处罚等后续执法信息另行依法公示。
各部门应认真学习《规范》,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满洲里市全面落地、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