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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满洲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满洲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10-29 发布日期: 2021-10-29
《满洲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0-29 17:06 来源:满洲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便于各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与执行《满洲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依据

《规范》的制定主要依据以下文件和精神:

1.国家层面《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明确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该监管模式的基本框架与要求。

2.自治区层面《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内政发〔2019〕10号),为区内开展联合监管提供了具体遵循。

3.地方实际结合满洲里市市场监管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制定适合本地操作的工作规范,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二、起草背景

当前,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已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传统监管中存在多头检查、重复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增加了企业负担,也影响了监管的公平与效率。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抽查结果公开)是国务院推行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部门联合抽查是深化该机制的关键一环,旨在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现监管资源整合、执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优化。

满洲里市立足口岸城市特点,制定本《规范》,既是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营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需要。

三、主要内容

《规范》共六章二十九条,并附三项附件,核心内容可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明确监管原则与适用范围

1.基本原则坚持依法实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高效便民。

2.适用范围满洲里行政区域内市场监管领域各有关部门。不适用于特殊重点领域专项检查、个案线索核查等情形。

3.参与部门包括市场监管、发展改革、公安、生态环境、税务、海关等27个部门,基本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

(二)夯实“一单两库一细则”基础

1.一单各部门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区分重点检查事项(如安全、质量领域,比例不设上限)和一般检查事项(比例设上限),并动态调整公示。

2.两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涵盖市场主体及产品、项目、行为等。执法人员名录库:包括行政执法人员,并可吸纳专家建立专家库。

3.一细则制定抽查工作细则与检查指引,规范流程、内容与方法。

(三)规范联合抽查全流程

1.计划制定每年3月底前制定并公示联合年度抽查计划,按风险与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

2.随机抽取通过自治区统一的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与执法人员,全程留痕。

3.联合实施发起部门统筹,多部门一次性完成检查,鼓励采用实地核查、网络监测、委托专业机构等多种方式。

4.结果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平台公示结果,并推送至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

5.后续处理发现问题依法处置,线索及时移交,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四)建立协同联动与保障机制

1.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27个部门组成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政策研究、督促落实。

2.职责分工市政府加强组织领导与经费保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平台维护与培训;各部门负责本系统、本领域抽查组织实施。

3.培训指导开展监管平台操作与抽查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规范性。

(五)健全责任追究与容错机制

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既严肃追究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也依法保护依法履职、程序合规的执法人员积极性。

强调抽查结果公示仅针对检查行为本身,行政处罚等后续执法信息另行依法公示。

各部门应认真学习《规范》,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满洲里市全面落地、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