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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02011600757C/202601-00001 组配分类: 实施情况
发布机构: 满洲里市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名称: 2026年度满洲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文号:
成文日期: 2026-01-19 发布日期: 2026-01-19
2026年度满洲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6-01-19 10:35 来源:满洲里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扎实推进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工作落地见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等交通运输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规定,结合满洲里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和范围

全市各道路运输经营企业、经营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公路巡查。

二、监管内容

(一)开展“两客一危”重点检查工作。聚焦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危货运输车辆,以车辆技术状况、从业人员资质、安全制度落实为重点,关注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等,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二)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完成自治区级“双随机、一公开”任务;

(三)开展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采取路面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重点关注“百吨王”等违法行为,按时完成上级部门要求的各项相关任务;

(四)开展城市客、货运车辆日常巡查工作。以月度为检查维度,开展不定时路面巡查工作;

(五)开展驾培行业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日常驾校检查工作,聚焦驾培机构资质、教学大纲落实、教练员从业资格及培训车辆状况等;

(六)开展汽修行业行政执法工作。聚焦汽修机构备案资质、维修技术规范及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规范经营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七)开展公路巡查工作。聚焦道路路基、路面及附属设施,常态化开展巡查,及时排查处置安全隐患,严肃查处整治破坏公路、擅自挖掘占用公路等的违法行为,保障公路通行条件完好、交通秩序顺畅。

三、具体检查计划

序号

执法检查事项名称

执法检查对象

执法检查时间

(频次、比例)

执法中队

1

道路客运经营者执法检查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每月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100%覆盖

执法四中队

2

客运站经营者执法检查

客运站

每月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100%覆盖

执法四中队

3

城市公共汽车经营者执法检查

公交企业

每季度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100%覆盖

执法二中队

4

巡游出租车客运经营企业行政执法检查

出租车企业

每季度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100%覆盖

执法二中队

5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执法检查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

对辖区范围内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进行检查,年度抽查50%

执法三中队

6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执法检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每季度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100%覆盖

执法三中队

7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执法检查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对辖区范围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进行检查,100%覆盖,检查频次为1次/年。

执法三中队

8

机动车维修、检测企业执法检查

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检验检测经营者

每季度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抽查比例10%

执法三中队

9

汽车租赁经营者检查

已备案汽车租赁企业

对辖区范围内的汽车租赁经营者进行检查,100%覆盖,检查频次为1次/年。

执法四中队

10

源头治超执法检查

货运源头单位

驻站式检查

执法三中队

11

城市客运车辆运营日常路检路查

城市客运车辆

每月对全市城市客运车辆(巡游出租车和公交车辆)经营行为及安全运营情况进行检查,抽查车辆300台次。

执法一中队

12

路面治超执法

营运货车

常态化治超,与交警联合执法和流动执法

执法一中队

13

公路执法巡查

公路

每月不少于10次路查

执法一中队

14

“两客一危”动态监控平台执法检查

动态监控平台

非现场执法
每月1次抽查,结合系统警示情况及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实时检查

执法四中队
执法三中队

四、执法检查工作要求

(一)实施行政检查时,执法人员应当依据相关规定着制式服装,根据需要穿着多功能反光带、反光背心,携带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

(二)行政检查应当由至少两名执法人员实施,主动出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说明检查事由;

(三)实施行政检查,不得超越检查范围和权限进行执法;

(四)行政检查应当制作检查记录,如实检查记录情况。检查记录应当经被检查对象确认,或者其他符合法定要求的方式确认。通过音视频采集工具进行执法过程记录的证据材料,应当依法及时采集和保存;

(五)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应当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或限期整改的事项,应当签发并及时送达《整改通知书》;

(六)对涉及被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应当为其保密;

(七)检查时,被检查企业需安排相关人员在现场配合检查工作;

(八)不得影响被检查对象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九)现场检查时,需遵守被检查对象的企业安全生产的制度规定;

(十)实施路检路查时,根据天气情况、道路条件和交通情况,选择不妨碍通行的地点进行检查;夜间开展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须身着带有反光标识的制式服装,指挥目标车辆安全停靠至指定区域,接受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