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十公示 > 行政处罚 > 结果
索引号: 11152102MB0U8693X6/202606-00001 组配分类: 结果
发布机构: 满洲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满洲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6-06-02 发布日期: 2026-06-02
满洲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02 15:49 来源:满洲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处罚机关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事项名称

主要事实

违法依据及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满洲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郑光美

满卫传罚〔2026〕6号

非医师行医

行政相对人于2026年2月20日未取得《医师执业证》和《护士执业证》的情况下为他人进行静点。

《中华人民共和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一)。

没收违法所得壹佰陆拾伍元(165.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