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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管委会、新开河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满洲里“十四五”应急体系规划》已经满洲里市人民政府2023年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通知
2023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满洲里“十四五”应急体系规划
(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 综合防灾减灾)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
目 录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谱写满洲里市应急管理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为全面推进满洲里市“十四五”时期的应急管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建设,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灾害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国家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十四五”全国草原防灭火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总体方案(2023-2025)》《呼伦贝尔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及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满洲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满洲里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满洲里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十三五”期间,满洲里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采取一系列有力有效举措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工作,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应急管理事业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应急管理体系日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逐步完善。本级应急管理局全面组建、基本到位,新时代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基本形成。调整完成市级安委会、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防震减灾等议事机构,制定了工作规则和运行机制,应急管理指挥体制初步建立。新组建的应急管理局基本实现了防灾、减灾、救灾、指挥、救援、监管、执法、保障等分工清晰、互为衔接的内部职能体系。应急决策和集中指挥、信息报送、新闻发布与舆情响应、应急联动等工作机制得到不断强化。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初步建立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专业救援队伍为协同、以军队和武警部队为突击、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现有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76人,整合组建和加强专业半专业救援力量244人,各类防灭火车76辆、专用灭火机具165台、辅助灭火机具27个、小工具330把,防火服420余套,防火装备110套,对讲机30余部,卫星电话2部。应急保障能力继续增强。积极推进应急救援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现有救灾物资储备库2个,充分保障了12小时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应急共建共治共享能力得到加强。推动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同配合、新闻媒体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全民安全意识不断提高。
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高。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出台了《满洲里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满洲里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满洲里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满洲里市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交办单制度》《满洲里市重大安全风险会商研判制度》等制度,推动各方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建立责任与考核相结合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依法治安能力有效提升。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力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实施监管执法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基本持证上岗。安全预防体系建设不断深化。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预防体系建设,提升了重点领域和区域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防灾减灾能力得到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基础更加巩固。完成全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水利工程、气象水文基础设施、地质灾害隐患整治、应急避难场所、危房改造等工程建设大力推进,设防水平大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提升。完善了灾情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了“市-乡镇(街道)”灾情统计信息员队伍,形成了衔接紧密、运行顺畅的层级联动机制,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全过程管理。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是全力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体系,推动形成我市特色应急管理体制的关键时期,是深入推进平安满洲里建设的关键阶段,应急管理工作面临新的历史发展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满洲里市委市政府对应急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应急投入,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领导、思想保证和政策支持。卫星遥感、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及区块链等高科技技术的广泛应用,为加快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和精细化提供了重要支撑。人民群众对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需求日益增强,为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深化平安满洲里建设提供巨大动力。
“十四五”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风险防控难度日益增加、基层应急救援能力不足、专业人员匮乏,应急管理部门组建后,部分职能分工存在模糊地带,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还不健全,应急管理工作依然面临严峻挑战。
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仍较薄弱。满洲里市小微企业占比较大,工艺技术更新改造不足,信息化建设水平普遍较低,安全防控措施不完善,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责任制落实仍然不到位,安全生产水平不高。危险化学品、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基础保障能力仍然不足,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隐患依然偏大,安全治理任务依然繁重。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少、质量弱的监管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机构改革导致安全监管力量摊薄的情况仍存在。安全生产信息化、智慧化发展滞后,先进技术、工艺、设备推广应用还不能满足企业生产和监管工作的现实需要。各类事故风险耦合、叠加、关联显著增强,极易引发系统性风险,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形势严峻复杂。
风险防控难度日益增加。满洲里市洪涝、风雹、低温冷冻和雪灾、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救灾任务十分繁重。根据《农业部关于调整全国草原火险区划级别的通知》(农牧发[2015]9 号)和《“十四五”全国草原防灭火规划》,满洲里市属于“极高火险区”和“草原火灾高危区”。草原管辖边境线长度54公里,全市草原覆盖面积31.2万亩,大片连草地块95块,共计29.5万亩,防灭火任务非常繁重,俄罗斯境外火袭扰频繁,严重威胁我国境内草原安全,全球气候变化导致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风险进一步加剧。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加快推进,新业态、新模式日益涌现,不可知、不可控的风险大量出现,传统风险与新型风险交织叠加,隐蔽性、突发性、耦合性进一步增强,风险防控难度更大。
应急基础依然薄弱。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统与分”“防与救”的职责分工仍不完全清晰,统筹协调各部门、各专业领域应急资源共同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合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灾害源头管控手段单一,火险防范存在短板,预警监测能力不足,装备设置水平不高,队伍建设仍存在差距。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应急标准体系尚未建立。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政府和企业对自然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受限,还不能完全应对实际需求。灾害防御基础设施欠缺;应急力量不足,应急装备水平不高、专业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存在差距;应急物资储备、紧急运输、科技支撑等保障还不完善;基层基础薄弱,社会动员及公众防灾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和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不移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体系,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各种风险,大力提升处理急难险重任务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为建设更加美丽富饶、和谐安宁呼伦贝尔作出新贡献。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将党的领导贯穿应急管理全过程各方面,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根本政治保证。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降低各类灾害事故的危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坚持预防为主。以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新理念和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坚持源头治理,关口前移,筑牢防灾基础设施,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及时有效应对灾害事故,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坚持系统治理。在充分利用已有应急救援和保障能力的基础上,合理规划需要,补充、完善和强化建设内容,重点完善信息和资源共享机制,提高核心应急救援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和应急基础能力,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全过程防治水平。
坚持社会共治。运用调查研究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工作始终,积极组织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应急管理工作,强化群策群防群治,加大宣传培训和科普力度。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应急管理的有效途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应急管理新格局。
按照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着眼构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全方位立体化公共安全网,到2025年,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防灾减灾形势趋稳向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防灾减灾能力显著提升。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领导体制、指挥体制、监管监察体制、协同机制不断完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更趋合理,应急制度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大幅改善,工作效能、履职能力全面提升,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达标率达到100%。
——灾害事故防控能力全面提升。灾害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监测预报预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基础设施防灾能力不断提高。推进火源管控等建设项目,建设完善草原火险预报系统;升级改造视频监控系统,实现重点部位基本全覆盖;新建或升级物资储备库,扩大防扑火物资有效覆盖范围;提高通信和调度水平,补充应急通信装备,加强火场通信覆盖。灾害事故上报及时准确,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覆盖率达90%以上。
——企业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建立,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整治,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加强。
——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应急预案体系更加完善,驻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行业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布局更加优化、配备更加合理,社会救援力量规范发展,救援能力显著提升。加强草原消防队伍建设,提高装备配备率,提升快速处置火情能力。应急物资、应急物流、应急通信保障能力等全面加强。
——应急基础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应急管理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应急人才队伍专业能力全面提高,人才培训、激励、考核体系进一步健全。
——共建共治共享体系更加健全。应急管理基层治理能力得到持续提升,应急文化深入人心、群众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提高,市场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社会应急力量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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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 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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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基数 |
2025年目标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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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
1 |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
3人 |
下降15% |
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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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
3次 |
下降15% |
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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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0.0172% |
下降33% |
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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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1.474 |
下降33% |
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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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能力 |
5 |
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达标率 |
- |
100%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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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灾害事故发生后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 |
≤12小时 |
≤10小时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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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35年,基本实现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大幅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自然灾害防御和灾害应对能力显著增强,依法应急、科学应急、智慧应急水平达到新高度,共建共治共享的应急管理新格局全面形成。
按照常态与非常态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市、乡镇(街道)两级应急指挥机构,形成上下联动的应急指挥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全面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按照上级部署推动成立应急管理委员会,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本级政府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综合预防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明确各级各类灾害事故响应程序,进一步理顺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抗震救灾等指挥机制。推进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实体化运作。
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监管执法职责,组建应急管理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推动执法力量向一线倾斜,健全监管人员持证执法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上级部署结合实际制定防震减灾、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进一步明晰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完善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理清监管职责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强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机构建设,增强执法基础能力保障。优化安全监管力量配置,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推动安全监管服务向社区延伸。明确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扫清职责划分盲区。依法依规明确新产业、新业态监管部门,填补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空白。
强化部门协同。健全完善市、乡镇(街道)两级相关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规则、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推动作用、应急管理部门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专业优势,明确各部门在事故预防、灾害防治、抢险救援、物资保障、恢复重建、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协同机制及灾害事故处置应对协助机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明确各自职责,丰富共享方式,提高信息共享质量。完善事故灾害预警和分级响应机制,统筹协调应急力量应急处置。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加强预案联动、信息联动、队伍联动、物资联动。
强化区域协同。结合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和区域协同发展等战略,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有序、优势互补、注重实效、稳步推进为原则,统筹构建与邻近旗(市、区)区域灾害监测预警、应急物资储备、联合应急救援、恢复重建等体系。加强联合灾害事故处置实际操作的制度化建设。加强重大风险的联防联控,联合开展区域风险隐患普查,编制区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综合应急演练。
强化军地协同。推进将驻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应急力量纳入全市应急力量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建立健全军地协调联动机制。积极推进军、地应急力量训练条件开放共享,将应急救援纳入日常培训演训范围,强化军地联动指挥、灾情动态通报和兵力需求对接,开展常态化联演联训。建立军地联合应急保障机制,以物资器材、能源保障、紧急交通、医疗卫生、应急食品、基础设施等为重点,推动军、地数据共享和资源共用。
第四节 压实管理责任
强化属地领导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失职追责的应急管理责任制。将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安全生产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按照上级部署,在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基础上推动落实自然灾害防治党委(组)责任。健全政府预防与应急准备、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及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等工作责任制,推动地方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各部门本行业领域及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负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不断完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治理机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同时列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以完善现代化企业法人治理体系为基础,推动形成和完善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健全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和规模以上企业组建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提高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专业能力。实施工伤预防行动计划,按规定合理确定工伤保险基金中工伤预防费的比例。
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健全灾害事故直报制度,严厉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约谈、问责等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双约谈”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所在区域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双约谈”。对发生死亡事故负有安全生产责任的企业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溯源追责,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善重大灾害评估和事故调查机制,坚持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推动事故调查重点延伸到政策制定、制度管理、标准技术、执行监督等方面。加强对人员受伤事故的分析,严防小隐患酿成大事故。完善应急管理责任考评指标体系和奖惩机制,按照规定时限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综合运用巡查、督查、督办等手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完善法定程序和配套制度,分类管理一般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决策。定期制定和更新决策事项目录,依法向社会公布。建立依法应急决策制度,规范启动条件、实施方式、尽职免责等内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应急管理领域“放管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科学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推行“两位一体”执法模式,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加大危险化学品、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冶金工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旅游景区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推进“互联网+执法”建设。综合运用明察暗访、“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大重点抽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推动乡镇(街道)、各类功能区配备与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匹配、能够满足日常监管工作需要的专业化、职业化安全监管队伍,强化监管工作条件基础保障,配备专业执法装备,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
落实灾害风险防控责任,建立健全“市-乡镇(街道)-社区”三级灾害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巩固满洲里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成果,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支持和引导居民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监督,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加强应对自然灾害处置宣传教育,筑牢安全风险的人民防线。全面开展城市风险评估,定期开展重点区域安全风险评估,适时向社会发布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合理确定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加强城市治理中的风险防控,统筹城镇规划建设,严格控制区域风险等级及风险容量,加快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空间格局和生产生活方式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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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 源头防控重点建设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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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防灾减灾宣传体系。配备专用宣传车辆并加装宣教设备;在全市防汛、草原防灭火重点区域、重要设施等关键区域和交通要道,设置大型宣传牌;在人员活动频繁地段,建设防灭火语音提示装备,加大移风易俗宣教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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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火源管理系统。在重点区域建设卡点、流动检查点,进一步发挥火源管控 设施的防范作用。在新开河镇等重点区域统筹配备火源管理兼巡护专用交通工具,以及配备必要个人防护与业务装备。 |
针对自然灾害种类和特点,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分类监测体系和分级预警制度,提高预警预报水平,畅通灾情信息报送渠道。实施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的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研判能力。升级改造现有监控设施设备,提升草原火情综合监测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会商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健全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共享、发布和预警响应制度,发挥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作用,提升智能发布能力。建立完善重大活动风险提示告知制度和重大灾害性天气停工停课停业制度,明确风险等级和安全措施要求。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构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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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 预警监测重点建设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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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草原火情视频监控系统。新建及升级改造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与上级平台互联互通。 |
严格安全准入。实施市场安全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空间和安全准入管理,推动建立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安全联合审批制度。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制定完善功能区产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禁限控”目录。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严禁承接其他地区淘汰关闭退出的落后产能;建立完善功能区内企业退出机制,及时淘汰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实施园区引入企业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
加强高危行业安全风险防控。开展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提升行动,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估常态化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大危险源、重点高危工艺和高危化学品企业风险管控,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风险研判承诺制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化工园区认定、评估,降低园区整体安全风险。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推动灾害严重、“僵尸企业”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生产经营单位的关闭退出。实施安全风险综合防范示范工程,有序推进有条件的重点行业领域实施智能化试点示范,在关键风险位置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深化专项整治。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紧盯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道路运输、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促进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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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 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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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推进化工园区认定、评估,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办厂入园。加快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监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开展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提升行动,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估常态化工作机制,动态调整其安全风险级别。推动实施企业安全管理技术专业团队和重点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 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监督企业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开采及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严禁使用淘汰落实设备及工艺,严禁“未批先占、批少占多、批甲占乙”。 道路交通。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推动“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 交通运输。加强机场安全整治,集中开展机场净空保护、鸟击防范、机场外来物、机坪运行秩序等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无人机管控。完善城市交通建设运营全生命周期安全评估制度,强化交通设施检测养护、设备运行维修、行车组织、客运组织、运行环境等各类安全风险管控。加强铁路运输环境安全治理。 特种设备。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网格化体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信息化监督管理系统。深入开展涉危险化学品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以及其他生产加工企业的叉车等特种设备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查处无证制造、无证安装、无证使用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 建筑施工。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交通工程专项治理。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实施建设施工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加大危大工程管控力度。 城镇燃气。持续实施老旧燃气管网和设施更新改造,强化城镇燃气管道安全管理,对生产经营单位燃气报警装置的安装和使用维护情况监督。 |
改善防灾基础条件。提高灾害高风险区域内学校、医院、居民住房、基础设施及文物保护单位的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与调蓄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标准。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布局,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公共设施完成应急避难场所利用,完善公共设施和建筑应急避难功能。
提高重大设施设防水平。推进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补齐应急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增强公共设施应对灾害能力。加强消防栓、蓄水池、微型消防站、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等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灭火能力。加强中小河流治理、水利设施除险加固和灾害防治。
提高灾后救助恢复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受灾群众过渡安置和救助、自然灾害救助、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探索灾后救助与其他专项救助相互结合的工作模式,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科学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强化灾后恢复重建政策实施监督,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管理,引导对口支援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物资等参与灾后恢复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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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5 基础保障重点建设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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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新建或升级改造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统筹防扑火及境外火堵截工作。 |
采取搬迁避让与工程治理等手段,防治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提高建筑抗灾能力,开展重要建筑、老旧建筑抗震鉴定及加固改造。推进公共建筑消防设施达标建设,补齐消防栓、蓄水池、微型消防站等配套设施短板。完善县城生命通道系统,完善供水、供电、通信等城市生命线备用设施。
加强应急预案管理。修订完善市级突发事件总体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指导、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编制应急预案,针对重要目标、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重大基础设施编制安全保障应急预案,推动灾害防治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履行本单位应急预案编制职责。加强预案宣传培训,建立健全预案督促指导工作机制。加强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预案支撑保障,确保应急响应启动后各专项任务措施执行到位。
强化应急演练组织实施与评估。建立健全应急演练制度,加强应急演练的标准化组织与实施。制订并落实应急演练计划,鼓励开展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常态化应急演练,重点加强重大灾害事故演练。实行应急演练评估制度,完善评估方法及标准,及时组织开展效果评估。
加强行业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强化政府和企业所属各类救援力量专业化建设。依托大型企业组建一定规模的“多灾种”救援队伍和机动救援队伍,不断提升专业救援能力。完善队伍建设、装备配备、基础设施和工作条件。充分利用已有设施设备,加强队伍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共训共练。健全政府购买应急服务机制,加快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多渠道保障模式。
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乡镇(街道)民兵预备役队伍组建基层综合应急志愿者队伍,统一培训演练,落实服务保障,发挥灾前预防和灾后先期处置作用。全面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整合现有基层信息员资源,打造“一岗多能”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建立“市—乡镇(街道)—社区”三级灾害信息员数据库。建立常态化灾害信息员培训机制,推动建立完善健全灾害信息员激励机制。
落实专业队建设和装备配备要求,配齐配强应急救援专业队装备,重点支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救援队伍、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伍、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服务队伍等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强化灭火救援攻坚装备配备。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能力建设,对专业队伍配备大型扑火装备,提升森林消防队员和其他转型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队员个人防护装备水平。发挥无人机火场侦察及扑火指挥作用。
积极推进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培育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发展,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促进社会自防自救能力提高。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对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工作指导和支持,通过业务培训、联合演练、物资捐赠等方式,规范社会救援力量建设,提升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能力。推动社会应急力量能力分类分级测评,引导其有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社会应急力量依法有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实现政府应急救援力量和社会救援力量有序整合。建立激励机制,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社会应急力量。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建立应急管理基本保障制度。坚持综合施策,建立符合应急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健全完善应急管理部门岗位津贴、值班补贴、职业危害防护、医疗救治、心理健康、休疗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抚恤优待等政策,推动应急管理队伍基本工作条件保障,着力解决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后顾之忧,切实增强职业荣誉感、使命感、归属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表彰奖励制度,对重大行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及时给予记功奖励。
按照满足满洲里市启动应急响应级别的应急物资保障需求,加快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形成市、乡镇(街道)两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提高应急物资存储、调度、运输、使用、回收、轮换等环节的一体化管理能力。综合利用物资储备部门现有救灾减灾仓储资源,支持政企共建或委托企业代建应急物资储备库,进一步提升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建立实物储备、资金或购买能力储备、生产能力储备、商业储备、社会化储备等多种存储方式相结合的储备模式。建立完善特需物资储备制度及重大活动举办地应急储备制度。完善应急处置期间紧急政府采购制度,优化紧急采购流程。制定全市应急物资产能储备目录清单,加强生产能力动态监控,掌握重要物资企业供应链分布,提升物资产能保障。
健全多方参与、协同配合的综合交通紧急运输管理协调机制。执行运输资源调运、征用、灾后补偿等配套政策,完善调运经费结算方式。依托骨干物流企业,完善公路、铁路、民航、邮政快递等全方位物流运输体系,优化紧急运输设施空间布局。推动紧急运输绿色通道保障,完善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优先通行服务保障机制,保障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快速抵达。
充分利用现有对讲机、固定通信等网络资源,健全应急指挥调度通信网络,完善公众与专用、保密与非保密相结合的应急通信保障网络体系,加强卫星电话应用以及公用通信安全保障,提升指挥保障能力和网络抗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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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6 应急通信重点建设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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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防灭火日常通信指挥系统。根据全市草原防火指挥调度工作需要,合理配置手持对讲通信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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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防灭火机动应急通信系统。在草原灭火专业队伍配置高通量卫星通信电话,以及综合通信车、各类保障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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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业务应用平台。建设包含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城市消防等融合功能的综合指挥平台系统。 |
第四节 加强救助恢复保障
健全灾害救助机制。建立自然灾害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实行灾后救助与其他专项救助相结合,完善救灾资源动员机制,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社会组织、企业合作模式,支持红十字会、慈善组织等依法参与灾害救援救助工作。健全受灾群众过渡安置和救助机制,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加强安全应急理论及技术研究。鼓励支持院校、企事业单位开展以灾害事故致灾成灾机理为核心的基础研究。推动重点行业领域生产事故防控技术研究。
推广先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将应急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全市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完善市本级和企业等多层次科研成果转化推广机制。
加强应急专业人才培养。推进应急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引进。推动完善专业人才招录政策,拓展急需紧缺人才培育供给渠道,着力形成人才集聚、培养、使用、评价机制,构建流动顺畅、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体系,加快形成人才推动科技创新、人才支撑应急管理的生动格局。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完善领导干部培训机制,将应急管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必修内容,做到懂理论、精专业、善指挥、会管理,更好发挥领导作用。
依靠科技信息化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推动应急管理主题数据库建设,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建设应急管理综合应用指挥平台,实现对各类数据资源的自动汇聚、关联、融合。推进应急指挥中心项目建设,建设应急指挥调度等业务系统,重点建设“应急指挥一张图”,建设完善相关数据库,实现与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的相关模块实现高效协同。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及应急指挥信息网,实现应急通信网络联通,推动跨部门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推动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基层应急指挥体制,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负责人,指挥、协调应急队伍力量与应急装备物资。建立应急管理机构,乡镇(街道)组建应急管理办公室,社区设立应急服务站(点),各功能区明确应急管理办公室。构建应急管理网格化管控体系,推动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多方参与的社会动员响应体系。
坚持面向群众、注重实效,强化应急管理知识宣传普及。推动应急管理宣传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宣传干部队伍。树立、宣传应急模范,发挥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媒体安全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建立公众科普宣教媒体绿色通道,提升科普宣教培训能力,增强科普宣教的知识性、趣味性、交互性。选择1个基础设施较好、师资力量较强的教育培训单位作为应急科普宣教基地,对公众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利用综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节点,开展多种形式宣教活动,普及应急知识,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宣传工作,提高应急科普知识普及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依托文化传媒机构,积极开展宣传教育等活动,提高舆情应对和引导能力。
依托共青团、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社团组织,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在科普宣教、应急救助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政府支持、项目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应急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强化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依法公布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通过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有关媒体、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依法从严采取措施对失信企业实施惩戒。严格执行企业安全信用评价和“黑名单”制度。鼓励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和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咨询、检测检验、应急演练、教育培训等活动。加强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重点领域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覆盖,丰富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品种。
依托呼伦贝尔市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政府决策咨询、标准制定、应急会商、安全诊断、救援处置、调查评估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
完善应急管理跨国合作机制,加强中俄双边合作,开展人员和技术交流培训,提升自然灾害协同应对能力。完善自然灾害、森林草原边境火灾等突发事件跨国救援机制,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紧急人道主义援助,提高“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国际合作水平。积极宣传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在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的宝贵经验和先进做法,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减灾理念和关键科技成果,创新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的工作思路和模式。
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参照应急管理部指挥中心定位要求,依托已有基础设施、信息化基础,基于满洲里市应急管理实际情况,为支撑应急管理、指挥救援等工作,建设应急指挥中心,支撑应急常态下日常安全监测、管理控制和非常态下的动态监测、指挥调度、协同救援等关键业务。在非常态下,能够同时支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同发的应急处置、指挥救援。建成畅通清晰的会议视频系统、快速精准的调度指挥系统、便捷高效的网络办公系统。进一步加强应急指挥中心功能建设,围绕应急指挥场所、移动指挥平台、极端情况通信保障能力建设等,推动应急指挥综合化、高效化、远程化、立体化,实现政府与行业部门、救援队伍互联互通。
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执法车辆配备,根据区域特点和执法需求,补充更新执法车辆。补充更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个体防护装备、执法制式服装和调查取证装备,建设完善执法装备库,增补执法过程管理、数据分析、5G多功能综合执法等智能化专业装备,在特殊领域优先配备无人机等高科技执法装备。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特殊业务用房,加强执法装备维护校验条件建设,完善计算存储网络、信息安全防护保障和智能运维等系统,完善移动执法应用系统。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保证全市各级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到位;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
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利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针对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主要自然灾害类型,适时开展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灾情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
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提升工程。实施工业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提升工程。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持续实施安全仪表系统、自动化控制、工艺优化和技术更新改造。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的分类分级管控。
安全发展城市创建工程。聚焦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建设,坚持责任落实保安全、规划建设保安全、重点领域保安全、强化保障保安全、社会协同保安全,全面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救援等工作,突出解决城市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管理水平与现代化城市发展要求不适应不协调等问题,切实提高城市安全风险的防控能力,全面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
应急救援装备与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建立健全以市本级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枢纽,以乡镇(街道)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支撑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体系,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社会和家庭应急物资储备逐步加强,有效满足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需要。应急物资储备库及场所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库房、辅助用房和附属用房。
应急管理专业技术支撑队伍建设项目。依托院校和科研院所,加快应急管理专业技术支撑队伍、应急管理智库建设,利用呼伦贝尔市应急专家资源,构建由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以及综合管理等领域专家学者和实践经验丰富的行政管理人员组成的应急专业技术支撑队伍,加快形成应急管理专业技术队伍支撑应急管理的格局。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本部门相应的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建设任务和重点项目全面实现。
按照体系建设任务,推动重点任务和目标完成,确保体系建设顺利实施。结合自身职能,研究解决体系建设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规划实施。
切实保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所需投资。坚持政府投入和市场机制相结合,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建立多元化应急资金筹集渠道。设立应急管理专项资金,并纳入政府预算。将本级负担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纳入本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可按年度分批次安排,确保重点工程项目如期完成。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协调与衔接机制,加强规划之间的衔接,合理配置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强化规划实施部门之间、条块之间的协调衔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加强与项目审批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重点项目尽快完成前期准备和立项批复,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程。
及时跟踪规划实施情况,找准规划落实偏差,根据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和补充;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机制,及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规划建设任务和重点项目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