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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4-06-24
  • 发布文号

    满政办字〔2024〕30号
  • 关键词

  • 信息来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名称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4 17:12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446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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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统一部署,2024博爱一日捐活动已经全面启动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博爱一日捐募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

博爱一日捐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等相关规定,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委托全区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的一项公益活动,是关注困难群众、开展人道救助等社会公益活动的重要资金来源。在各区、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2023年我市共募集博爱一日捐善款81.9万元,开展了大病困难职工群众救助光明行博爱送万家等一系列人道救助社会公益活动和打造博爱家园红十字示范校、红十字应急救护点(角)等人道救助项目,在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博爱一日捐通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共同参与人道救助,对于补齐民生短板,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需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动员干部职工广泛参与。

二、组织开展好博爱一日捐活动

募捐活动由市红十字会牵头,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思想动员,大力倡导人人参与公益、人人奉献爱心的公益理念,大力宣传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活动的知晓率、认同率、支持率。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宣传动员,带头献爱心,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加募捐活动。要集中宣传报道在博爱一日捐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褒扬爱心奉献行为,引导社会文明风尚,使博爱一日捐活动成为促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参与人道事业的公益载体,进一步巩固博爱一日捐长效机制。

三、管好用好博爱一日捐捐赠资金

市红十字会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博爱一日捐捐款接收管理使用办法》,严谨规范做好博爱一日捐善款接收、管理和使用工作。要科学合理安排和使用募捐资金,组织实施好各项人道救助项目,确保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得到救助,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博爱一日捐捐款接收、管理、使用情况要持续强化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内部监督和审计监督,及时公开审计报告,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确保捐赠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四、博爱一日捐捐款方式

2024博爱一日捐活动截920,为了加强对捐款的监督和管理,取消收取现金的形式,各区、各有关部门将捐款存入捐款账号或转账后,携带银行回执单(回执单注明捐款单位全称、捐款类别)和捐款人员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红十字会满洲里市经济合作区管委会综合办公楼421换取正规捐赠收据

捐款人员名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94582092@qq.com(联系人:孙炳鑫联系电话:626222913947066028 开户名:满洲里市红十字会捐款专用户开户行:工行满洲里合作区支行,账号:0606082529000082548)。

此通知

 

 

                              202461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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