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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4-07-11
  • 发布文号

    满政办字〔2024〕38号
  • 关键词

  • 信息来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1 09:29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632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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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市政府办各科室、综合保障中心: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已经满洲里市人民政府机关党组2024年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上级“规范、精简、提速”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满洲里市人民政府”“中共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党组”“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满洲里市人民政府机关党组”印章的使用管理。

二、印章使用审批

(一)使用上述印章必须坚持领导负责制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未经领导审签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二)“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印章用于以市政府名义发出的公文或签署的协议等,使用该印章,须经市长或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签批。

(三)“中共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党组”印章用于以市政府党组名义发出的公文等,使用该印章,须经党组书记或授权的党组成员签批。

(四)“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用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各类公文、相关报表或证明材料等,使用该印章,须经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办公室主任或授权后的相关副主任签批;涉及财务、人事等重要事项,须经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签批。

(五)“中共满洲里市人民政府机关党组”印章用于以市政府机关党组名义发出的公文或证明材料等,使用该印章,须经市政府机关党组书记或授权的党组成员签批。

(六)满洲里市人民政府介绍信、便函(指未编号不存档的短期文件资料等),只限于以市政府名义与有关单位商洽工作、联系事宜时使用。用印须经市长、副市长、办公室主任签批。印章管理人员与相关秘书科室须分别留存领导签批件(原件)和复印件备查。

(七)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介绍信、便函(指未编号不存档的短期文件资料等),只限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与有关单位商洽工作、联系事宜时使用。用印须经办公室主任或授权后的相关副主任签批。印章管理人员与相关秘书科室须分别留存领导签批件(原件)和复印件备查。

(八)签发类文件或领导签阅件(视同已经审批),不再填写《满洲里市政府办公室印章使用审批表》(附件1),文电法规科印章管理人员认真核对后予以盖章。

(九)紧急情况下,签发类文件有关领导不能及时签批的,应由相关战线副主任与领导本人联系,征得领导同意后,由战线副主任代批(“经电话/微信请示XXX领导同意先发文后补签”)后,方可盖章,事后由经办人将领导补批件报送至文电法规科存档,印章管理人员做好盯办。

(十)其他非正式文件用印,经办人必须办理登记审批手续,填写《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使用审批表》,按权限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印章管理人员留存该《审批表》备查。

(十一)印章管理人员要规范使用印章,加盖印章时,确保印章位置准确(齐年盖月),用力适度,印油均匀,印迹清晰。

(十二)印章管理人员要加强审核把关,对签批手续不全、行文不规范(有涂改痕迹、落款单位不明)的文稿,拒绝加盖印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介绍信、合同、证件等上面加盖印章。

(十三)经办人员应自觉履行用印审批手续,做到先审批后用印。对未经领导批准、擅自使用印章,造成不良后果或损失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四)印章中产生的废件,由印章管理人员及时销毁处理。

三、印章管理

(一)“满洲里市人民政府”“中共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党组”“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由市政府办公室文电法规科明确专人管理。印章必须放在保险柜内,用印完毕立即放回原处,随用随锁,原则上不得拿出办公室外使用,保证绝对安全。

(二)因工作需要到外地或外单位使用印章的,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印章管理人员随同监印。

(三)印章管理人员临时有事不能管理印章时,需文电法规科负责人报请分管副主任,经分管副主任同意后,指定他人临时代管,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填写《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使用管理交接表》(附件2)做好交接记录,临时保管人员要按照本制度履行好印章管理职责。

(四)分管副主任和文电法规科负责人要定期检查各类印章使用管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

(五)印模、电子印章的使用管理与实物相同。

(六)印章管理人员一旦发现所保管的印章有异常或丢失,应立即保护现场,报告领导,查明情况,及时处理,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七)“中共满洲里市人民政府机关党组”印章由综合办人事专员负责管理,审批程序与管理方式按本制度执行。

四、印章缴撤

因磨损等原因需要更换印章的,按照印章刻制审批程序办理。在领取新印章的同时,旧印章即刻停止使用。报废印章应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及时移交或监督销毁。

 

 

 

 

 

 

 

 

 

 

 

 

 

附件1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使用审批表

申请单位

(科室)

 

申请日期

 

经办人

 

用章事由

 

用章类型

(勾选)

市人民政府印章¨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

市政府党组印章¨

市政府机关党组¨

审批领导

 

 

 

                                    

备注:

1.使用市人民政府印章,原则上需市长,副市长或办公室主任签字审批,紧急情况由相关副主任代签的,写明“经xx副市长同意”。

2.使用市政府办公室印章,需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字审批。

市政府办文电法规科              联系电话:0470-6262089

 

附件2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使用管理交接表

移交印章名称

(勾选)

市人民政府印章¨  

 

 

章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

 

 

                                     章样

市政府党组印章¨

 

 

                                     章样

 

市政府机关党组印章¨                  

 

 

章样

移交原因

 

移交日期

 

移交人签字

接交人签字

监交人签字

 

 

 

分管副主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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