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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4-12-25
  • 发布文号

    满政发〔2024〕86号
  • 关键词

  • 信息来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名称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满洲里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及管理措施的通告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满洲里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及管理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12-25 16:34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538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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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满洲里公路、铁路、航空口岸及中俄满洲里后贝加尔斯克边民互市贸易区中方一侧贸易综合体限定区域管理,保障边检机关依法依规管理口岸限定区域,维护出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通关秩序,现满洲里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及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划分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边境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边民互市贸易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按照因地制宜、有效封闭、有利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划定满洲里口岸限定区域。

二、区域范围

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包括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现场、候检区域以及需要限制非出入境的人员或者交通运输工具通行、停留的其区域。

(一)公路口岸限定区域

北起公路口岸抵边围栏西起公路口岸与综保区交界围栏南至公路口岸南侧围栏(含客车出境候检封闭区东至公路口岸货检现场东侧围栏。

(二)铁路口岸限定区域

1.铁路货检现场(含国门管理区):北起国门管理区北侧围栏,西起国门管理区西侧围栏,南至铁路货检现场南侧围栏,东至铁路货检现场东侧围栏。

2.铁路客检现场北起国际列车停靠的二站台北侧周界,西起二站台西侧周界,南至铁路客检车站南侧围栏,东至国际列车头(尾),以及包括联检大楼及出入境列车车门至候检区之间的区域。

(三)西郊航空口岸限定区域

出境检查候检区各登机口,各登机口至入境检查现场,及航班停靠远机位坪至航站楼之间的区域

(四)中俄满洲里—后贝加尔斯克边民互市贸易区中方一侧贸易综合体(以下简称“互贸区”)限定区域

北起互贸区抵边围栏及互贸区至公路口岸专用通道,西起互贸区与国门管理区交界围栏,南至满洲里华埠大街互贸区停车场南侧,东至互贸区与综保区交界围栏。

三、管理措施

(一)满洲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对口岸限定区域依法依规实施管理,维护口岸正常出境入境秩序,防范和打击各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

(二)满洲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会同口岸相关部门、单位通过物理隔离、电子门禁、电子围栏等方式对口岸限定区域实施封闭隔离,设置相应通道、卡口或岗亭,设置口岸限定区域标识。

(三)满洲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通过实地巡查、电子监控等方式对口岸限定区域进行管理必要时对口岸限定区域实施警戒。

(四)进出口岸限定区域的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应当接受边防检查人员的检查和管理。口岸查验单位工作人员和执法车辆因工作需要凭工作证件或制服进出口岸限定区域。

(五)未经备案擅自进入口岸限定区域或进入后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满洲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满洲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负责解释。

 

 

 

 

2024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公路口岸限定区域示意图



铁路口岸(货捡)限定区域示意图



铁路口岸(客检)限定区域示意图



西郊航空口岸限定区域示意图




互贸区限定区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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