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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5-03-11
  • 发布文号

    满政办字〔2025〕6号
  • 关键词

  • 信息来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名称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1 15:08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312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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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各有关单位

        市政协十二届会议交由政府系统办理的提案共133件。为做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经市政府办公整理分别于225日、228先后征求2轮各相关承办单位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在充分吸纳相关单位意见后现将满洲里政协十二届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办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办理责任,规范办理程序

1.承办单位在答复委员提案前,应当主动与委员联系沟通,听取委员意见。对委员通过调查研究形成的提案、连续多年提出的提案以及委员提出希望加强联系沟通的提案,承办单位应当给予高度重视,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委员的联系。

2.各承办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办理工作合力要扛起责任,积极作为。各承办单位要主动配合,认领任务,提出意见。对一些涉及面较广、办理难度大的建议,各承办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积极协调解决,确保建议办理取得实效。

二、严格办理流程,及时答复反馈

1.提案答复应按以下分类在首页右上角注明答复类别:一是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够基本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明确说明了有关情况的,标注“A”二是所提问题已列入近期工作计划或者规划,正在解决或者逐步研究解决的,标注“B”三是所提问题暂不具备解决条件,需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或者所提问题不符合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客观现实,确实不能解决标注C

2.重点督办提案需由分管副市长签批后再答复委员重点提案待市政协确定后下发

3.提案答复应当按照统一格式行文,要依据提案内容选择公开属性,答复要经承办单位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公章,提案答复不符合规范的,一律退回重新答复。

4.要严格遵守办理工作时限,各承办单位务必于2025613日前办结并答复委员

三、其他要求

1.请各承办单位自行登录公共邮箱下载委员提案电子版及政协委员联系方式等相关文件,邮箱:jytayx@163.com,密码:Dcs6262191

2.提案答复件以正式文件形式送达委员本人1份,同时报送市政府督查室2党政机关办公大楼1514,联系人:宋奇;联系电话:6262191

 

附件:1.提案答复样式

          2.市政协十二届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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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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