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内建市[2024]70号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满洲里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
第二条 满洲里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采用本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
第三条 评标程序
评标按照下面程序进行:
(一)评标准备。
(二)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分析和整理。
(三)初步评审。
(四)详细评审。
(五)评委评分汇总时,先对技术暗标(监理大纲)打分进行分析,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分项评分若偏离超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20%,该成员的该项分值将被剔除,以其他未超出偏离范围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均值(称为“评分修正值”)替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分项评分偏离均超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20%,则以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分项得分。然后汇总评委的商务标及技术标评分结果,对每一编号的投标,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加权得分,并按照得分高低排序。若发生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按报价、技术标、资信及业绩次序,将得分逐一比较分项分值,以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各分项得分完全一致,由评标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确定先后次序。
(六)整理评审结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七)评标会结束,评标委员会解散。
第四条 评标委员会应依法组建,并按下述原则进行评标:
(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二)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三)反对不正当竞争。
(四)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决定。
第五条 组建评标委员会
(一)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政府部门依法组建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组成。依法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招标人评委人数不超过成员总数的1/3且招标人派出的代表应具有与评标专家同等的专业水平。
(二)参加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评委应当为熟悉本工程相关业务、具备《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作为评委参加评标工作。招标人派出评委若不具备相应的条件使得评委人数不足的,应当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补足。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包括招标人评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代表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的(包括本人所在单位与投标人有隶属关系、从投标人单位退休不足5年、投标人单位的股东、在投标单位兼职等情况);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回避评标的情形。
第六条 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
评标委员会首先应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招标人代表不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
第七条 熟悉相关文件资料
(一)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提供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用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第八条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分析和整理
(一)作为评标工作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应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分析和整理工作(简称清标)。
(二)清标工作应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整理和分析,从而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出质疑问卷。评标委员会对质疑问卷审议后,决定是否需要投标人书面澄清。
(三)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质疑问卷后,应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通过电子评标系统上传质疑澄清答复。超过评标委员会要求时间的,视为投标人未对质疑做出澄清。
第九条 初步评审
在详细评审前,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结合清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逐项列出每份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并以此为基础,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第十条 商务标评审
所谓商务标评审,是指对经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进行以下评审:
(一)进行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
(二)根据评标标准规定,计算各有效投标的评标基准价,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各有效投标商务标的得分。
第十一条 对商务标的质疑、澄清和补正
商务标评审过程中,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可以根据情况需要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的某些细节,以及对其投标文件中存在的非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细微偏差(仅限于商务标)进行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十二条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大偏差或者不符合投标要求,作废标处理:
(一)监理大纲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或者未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编制的;
(二)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三)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搞虚假投标或者围标、串标;
(四)允许他人使用本单位名义或者挂靠本单位投标;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评审打分标准
综合评分法采取百分制的量化评审,其中技术暗标(监理大纲)45分的评审采用暗评方式,技术明标4分、荣誉和业绩11分、投标报价30分、信用部分10分的评审采用明评的方式。暗标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评审标准独立打分;明标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评标委员会主任组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统一打分。
(一)投标报价:(30分,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1.有效投标报价
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
2.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A×70%+B×30%
即评标基准价为投标最高限价的70%与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的30%之和(A为招标控制价,B为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
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5家时,计算评标基准价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5家时,计算评标基准价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1)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30分;
(2)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增加1%扣1分(不足1%的按比例计算),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减少1%扣1分(不足1%的按比例计算),最多扣5分;
(二)技术标暗标:监理大纲(45分)
1.监理大纲内容(4分)
(1)完整详实、叙述清楚,无明显错漏,得3-4分。
(2)监理大纲内容基本完整详实、叙述清楚,无明显错漏,得1-2分。
2.工程质量控制措施(9分)
(1)质量总目标及目标分解合理,实现目标的措施得当,得0-3分;
(2)提出分部分项工程的控制点及相应的监理控制措施,得0-2分。
(3)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包括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及预控措施合理可行,得0-2分;
(4)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旁站监理方案合理可行,得0-2分。
3.工程进度控制措施(5分)
(1)进度控制目标明确1分,基本明确0.5分,不明确0分;
(2)进度控制方法及措施合理可行,得0-2分。
(3)工程进度控制要点分析合理,控制对策得当,得0-2分。
4.投资控制措施(5分)
(1)投资控制目标明确,得0-2分;
(2)工程造价目标风险分析全面,投资控制方法及措施合理可行,得0-3分。
5.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9分)
(1)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工作制度合理,得0-2分;
(2)安全生产监督责任明确、任务分解合理,得0-2分;
(3)控制方法及措施合理,得0-2分;
(4)能有针对性地对工程环境及工程特点分析,并有难点防范及化解安全事故发生的措施,得0-3分。
6.合同管理(4分)
(1)合同管理目标明确,内容全面,控制措施合理得0-2分;
(2)合同履行纠纷预防和协调方案合理、可行得0-2分。
7.组织协调及信息管理(3分)
(1)组织协调的内容全面,方法、程序和协调措施可行得0-2分;
(2)工程信息管理的内容全面,资料管理制度健全,得0-1分。
8.工程监理的重点、难点(6分)
(1)对本工程监理重点、难点有明确分析,得0-2分;
(2)对监理的重点、难点有明确的处理方法和监理实施意见,得0-4分。
(三)技术标明标(4分)
1.现场配置的监理人员是否合理(0-2分)。项目监理机构配置齐全(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得2分。
2.检测仪器和工具是否能满足工程要求(0-2分)。项目监理机构设备仪器配备,能针对招标工程特点配备满足招标工程要求的监理设备和仪器,得2分。
(四)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信用部分(10分)
1.投标人企业信用(0-5分)。投标单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惩戒子目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子目录”企业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不存在严重失信、名单的截图(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核实)同时满足得5分,不满足得0分。
2.总监理工程师信用(0-3分)。投标单位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服务子目录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不存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核实)满足得3分,不满足即得0分。
3.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内蒙古自治区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并填报企业基本信息(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截图并加盖电子公章),未提供的扣2分。
4.信用部分评分标准随上级信用评价与管理工作进程合理调整。
(五)投标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荣誉及业绩(11分)
1.投标人业绩(0-5分)。投标单位近三年监理过类似本工程的项目每提供一项有效业绩得2.5分,最高得5分。
2.总监理工程师业绩(0-5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担任过类似本工程总监每提供一项有效业绩得2.5分,最高得5分。
3.投标人奖项荣誉(0-1分)。上三年度投标人所监理项目获得盟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的每一项得1分,最多得 1分。
注:(1)属于政府投资项目,业绩必须具备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属于非政府投资项目,业绩必须具备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
(2)业绩有效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签署时间为准;
(3)近一年指本项目开标前365日历日至开标日,近二年、近三年依此类推;上一年度指本项目开标日的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上二年度、上三年度依此类推。
第十四条 上述评分标准供招标人参考使用。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的实际需求和技术特点参考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建市[2024]70号文件设定。
第十五条 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应当明确投标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管理人员,确需更换的不得超过管理人员数量的50%且在资格、业绩、信誉等方面与变更前管理人员一致。
第十六条 评标计算规则。投标报价、监理大纲、技术标明标、荣誉和业绩评分之和即为投标人的得分,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第十七条 定标原则:择优
第十八条 定标方法及中标候选人
(一)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工作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三个,并标明顺序。
(二)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候选人或预中标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应当在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和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异议3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四)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五)公示期结束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收到投诉,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同时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第十九条 凡在我市招投标活动,均采用电子招投标。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满洲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监理招标评分办法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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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及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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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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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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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大纲:49分(暗标45分,明标4分)
投标报价:30分
信用部分:10分
其他评分因素: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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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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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 A×70% + B×30%
即评标基准价为投标最高限价的70%与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的30%之和(A为招标控制价,B为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
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五家时,计算评标基准价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五家时,计算评标基准价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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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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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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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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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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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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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暗标: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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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大纲内容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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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大纲内容完整详实、叙述清楚,无明显错漏,得3-4分。
监理大纲内容基本完整详实、叙述清楚,无明显错漏,得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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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控制措施(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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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总目标及目标分解合理,实现目标的措施得当,得0-3分;
(2)提出分部分项工程的控制点及相应的监理控制措施,得0-2分。
(3)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包括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及预控措施合理可行,得0-2分;
(4)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旁站监理方案合理可行,得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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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进度控制措施(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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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度控制目标明确1分,基本明确0.5分,不明确0分;
(2)进度控制方法及措施合理可行,得0-2分。
(3)工程进度控制要点分析合理,控制对策得当,得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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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控制措施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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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控制目标明确,得0-2分;
(2)工程造价目标风险分析全面,投资控制方法及措施合理可行,得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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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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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工作制度合理,得0-2分;
(2)安全生产监督责任明确、任务分解合理,得0-2分;
(3)控制方法及措施合理,得0-2分;
(4)能有针对性地对工程环境及工程特点分析,并有难点防范及化解安全事故发生的措施,得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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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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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管理目标明确,内容全面,控制措施合理得0-2分;
(2)合同履行纠纷预防和协调方案合理、可行得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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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调及信息管理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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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协调的内容全面,方法、程序和协调措施可行得0-2分;
(2)工程信息管理的内容全面,资料管理制度健全,得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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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的重点、难点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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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本工程监理重点、难点有明确分析,得0-2分;
(2)对监理的重点、难点有明确的处理方法和监理实施意见,得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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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明标评分标准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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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配置的监理人员是否合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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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机构配置齐全(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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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仪器和工具是否能满足工程要求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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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机构设备仪器配备,能针对招标工程特点配备满足招标工程要求的监理设备和仪器,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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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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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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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满分30分,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35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不足1%的按比例计算);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减少1%扣1分(不足1%的按比例计算),最多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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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部分评分标准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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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企业信用(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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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惩戒子目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子目录”企业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不存在严重失信、名单的截图(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核实)同时满足得4分,不满足得0分。未提供在《内蒙古自治区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并填报企业基本信息网页截图的(加盖本企业电子公章)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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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信用(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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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供总监工程师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服务子目录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不存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核实)满足得4分,不满足即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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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注册(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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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内蒙古自治区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并填报企业基本信息(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截图并加盖电子公章),未提供的扣2分。(系统网址http://110.16.70.26:82/nmjgpublish/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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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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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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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近三年监理过类似本工程的项目,每提供一项有效业绩得2.5分,最高得5分。注:
1.属于政府投资项目,业绩必须具备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属于非政府投资项目,业绩必须具备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
业绩有效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签署时间为准。
3.投标文件中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扫描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且所提供的合同必须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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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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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承担过类似本工程的项目,1每提供一项有效业绩得2.5分,最高得5分。
注:
1.属于政府投资项目,业绩必须具备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属于非政府投资项目,业绩必须具备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
2.业绩有效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签署时间为准。
3.投标文件中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扫描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且所提供的合同必须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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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奖项荣誉(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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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三年度投标人所监理项目获得盟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的每一项得1分,最多得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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