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满洲里市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面推进法治自然资源建设。一是主动公开方面。2019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动态(含公示公告)125条。全年共产生1份规范性文件,已做好政策解读回应。二是依申请公开方面。2019年我局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条,已做出相应答复。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调整机构改革后的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小组以局长郭志隆为组长、副局长班增春、副局长许丽丽、副局长王爱民为副组长。认真履行对外公开义务和公开表决制度,政务公开经费已列入本部门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主动公开相关制度,认真梳理政务公开材料清单,主要反映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普法宣传、行政审批确认、国土资源行政处罚事项、矿业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督检查、农用地转用、土地供应、规划建设用地批件等业务及工作情况;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确保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确保责任明确,本年无泄密事件出现;健全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健全政府信息及时发布机制,为确保公民知情权,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完善公开机制,做到及时发布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四是监督保障方面。开通监督绿色通道,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坚决避免政务公开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健全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新制作数量
本年度
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
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9
26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0
17632327.37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机构改革整合过渡期间,各部门业务融合缓慢,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强,对公开程序不够了解,针对上述问题将通过以下措施改正: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系统内部培训力度,使各三级单位工作人员了解到公开流程、制度。
二是加快各部门业务融合,做到权责明晰,保证信息真实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因本部门挂牌成立于2019年1月,成立后下设13个三级单位,故本报告中第二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中的第二十条第(五)、(六)、(八)项的“上一年项目数量”因机构改革无法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