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满洲里市文体旅游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anzhoul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满洲里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626501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完成了各领域的公开工作。全年共发布信息55条。其中:公共文化服务领域42条,旅游领域7条,政策解读1条,公示公告4条,“四办”专栏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2023年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将政务公开列入领导责任分工,做到了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政务公开系统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要依托于满洲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及时完善并更新了机关简介、机构领导、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旅游发展及建议提案答复等内容,做到实时更新出现的新变化。
(五)监督保障方面。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满洲里市文体旅游广电局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公开条例时限要求及时对信息公开、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本年度社会评议为满意,未产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规范。
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二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开,加强对公开的内容审核,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2023年全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梳理了旅游公开目录,增设旅游发展栏目,实时更新旅游领域相关信息,丰富旅游领域公开内容,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全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