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满洲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manzhouli.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满洲里市党政办公大楼1234室,电话:0470-6262481,传真:0470-626248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为加强对满洲里市小微企业的扶持,充分发挥“助保贷”资金作用,制定《满洲里市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融资服务管理办法》,并进行政策解读,不断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公开;二是依托满洲里市工信科技局职能,及时对外公开工信、科技领域项目征集通知,并按照要求进行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按照满洲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开展全年依申请公开工作,通过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等方式,持续推进全局依申请公开工作。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用,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按照满洲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健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明确现行有效的1件规范性文件,方便群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主要依托于满洲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
(五)监督与保障。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社会评议结果为“满意”;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受到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针对以上问题,一是完善《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加强信息公开审核工作。二是积极回应公众关切问题,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无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依申请公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