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依据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文件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满洲里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anzhouli.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5 年,满洲里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锚定“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目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安中心业务深度融合,统筹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及监督保障全链条工作,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强服务、以公开提效能,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满洲里市公安局持续深化公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聚焦执法执勤、行政管理与服务主责主业,依托“两微一端”等平台,全面、及时、准确公开警情案件信息、政策法规、交通管理、出入境服务及“放管服”改革举措等公众关切内容;同时在主动公开维度,重点围绕群众关注的出入境服务、治安管理、执法规范、案件通报等核心领域,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精准推送权威信息,保障公开内容与群众实际需求高度契合。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满洲里市公安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细化公开目录,优化办理流程,明确岗位责任,为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制度保障。本年度暂未收到相关申请,但将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质量、实效和公信力,更好地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回应人民群众期待。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落实“主要领导统筹、分管领导主抓”的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二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采集、审核、发布流程,重点做好涉密、敏感信息审查,确保内容合法合规。
(四)平台建设情况
满洲里市公安局着力构建“一网多端”的政务公开平台体系。通过满洲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满洲里口岸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安满洲里微博客户端,解读政策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及时发布新出台的便民利企措施;报道公安机关在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等方面的重点工作与成效,增进警民沟通互信,塑造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满洲里市公安局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健全监督保障机制。通过完善公开制度,明确责任主体与标准,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内部督查考核,将公开情况纳入绩效评价。同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设立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公开不到位问题依法问责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036
行政强制
250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8.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平台整合度不高,各渠道联动效能不足;二是公众互动机制有待完善,沟通回应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针对以上问题,满洲里市公安局已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涉密信息审查,细化审查流程与标准,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为信息公开筑牢安全保障;二是深化平台建设,推动门户网站与新媒体矩阵互联互通,提升整合效能与群众使用体验;三是强化互动服务,加强政策主动解读与舆情回应,完善咨询反馈渠道,以公开促服务、赢信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