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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8 09:00 来源: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满洲里市分局 字体:[ ]

  满洲里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2018年度报告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

  目前,市环保局审批许可业务已划转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方面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要求公开重点污染源各类信息,包括名称、地址、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等相关信息,方便公众了解重点污染源各类情况。

  (二)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一是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群众信访案件办理及整改任务。截至目前,满洲里市共接到举报案件11批19起,目前已办结16起。二是扎实推进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拆除合作区进口资源加工园区、南区铁路居民区超标排放的小烟囱121根,满洲里热电厂、达赉湖热电厂脱硫脱硝在线除尘设施均已投入使用,淘汰落后产能扎煤公司煤矸石电厂,我市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整改工作共涉及宾馆、洗浴单位45家68台锅炉,目前企业已全部改用热水配送、太阳能、电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不再燃烧高污染燃料。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大呼伦湖自然保护区周边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完成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市污水处理厂、扎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均已建成,并通过环保验收和自主验收。顺利通过2017年度自治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状况评估。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按照自治区要求确定我市土壤污染源重点监控企业,积极争取土壤监测资金、设备及相关资质,顺利通过自治区辐射安全大检查。

  (三)认真落实自治区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提出的防腐木行业专项整治要求和市委工作部署,依法关停园区所有无环保验收手续防腐木企业29家,拆除、查封防腐木生产设备43套。建立防腐木企业整改台账,杜绝“夜间生产,逃避处罚”现象。对通过环保验收的3家企业加强日常环境监管,确保达标生产。

  (四)认真完成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我市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按进度完成污染源名录库建设,配合自治区完成我市3家伴生矿筛查监测。完成3个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工作及3个集中式污染防治设施监测工作,完成全市26个生活源37台锅炉清查工作,工业源调查已按进度稳步推进,确定清查单位225家;普查数据采集设备已采购到位并投入使用,目前已开展入户调查。

  • 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按要求开展政府门户网站市环保局信息公开栏建设,建立市环保局官方微博,在网站、微博上主动公开环保业务动态,开通12369环保热线电话,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及时按市政府要求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局送交主动公开的公文。

  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方面

  按政府网站要求发布机构职能信息,包括机构简介、领导分工、内设科室、下属机构等,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发布的信息必须经过分管领导审核,对新闻动态信息、法律法规信息、环境标准信息、环境统计信息、政务服务信息、预决算信息等,均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流程,层层把关,按照《机关、单位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审批责任制。全年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五、政务公开常规工作方面

  将政务公开列入年度重要工作写入党组会议记录中,由党组专门研究讨论。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呼伦贝尔市、自治区相关信息报送邮箱主动公开市环保局业务信息,同时,每日向报社、电视台发布环境空气质量信息,每月向政府网站信息平台公开水源地水质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及相关信息,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截至目前被政府网站采用环境保护类信息21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信息10条,行政处罚公示1条。重大项目审批信息通过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平台按期上报。全年我市未发生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学习培训少,政务公开业务知识不足。二是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和依申请公开的服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策解读水平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等。为此,下一步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构建管理规范、办事公开、信息共享、运行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全面服从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拓宽公开范围、公开领域。创新形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全力提升公开实效。 
  (三)全面加强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提高新技术、新手段的运用能力,提高信息到达率。 
  (四)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五)全面加强公开载体建设,畅通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影响力。 
  (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保障措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评范畴,强力推动工作落实。

项目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行政复议和诉讼

大气环境质量

水环境质量

数量(条)

21

0

0

365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