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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6:03 来源:医疗保障局 字体:[ ]

满洲里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满洲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要求,围绕医疗保障工作,着力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服务民生,服务发展,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

围绕2020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和医疗保障政策,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本年度在“抗击疫情”“助力脱贫攻坚”“打击欺诈骗保”等重大医保政策方面,充分开展宣传工作,主动公开信息121份,发布解读信息1条,并同步通过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方便群众更全面了解政策的具体内容,为有序开展夯实基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通过健全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指南和目录,并根据变动情况及时更新,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和工作分工,确保信息公开申请能及时办理反馈。2020年,本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产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例、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结合全市机构改革精神,在机关职能职责、内设科室设置中,专门安排部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修订完善了《满洲里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规定》,紧密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医保的目标,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责任、强化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政务公开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机结合,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抓住涉及关键工作、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从内容和形式上重点加以深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内容。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接受网上咨询915余人次、电话咨询1220余次,现场咨询610余人次,处理来信来访8件。对网民提问的医疗保障等相关问题及时、详细予以解答回复,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解读政策详情,得到群众认可好评。充分发挥新媒体公开优势。通过满洲里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和内蒙古12333(APP)广泛宣传各类政策法规,进一步方便群众就近、便捷查阅各类数据信息。全年“满洲里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191余篇推送,公众号订阅数达5150余人。为更好地宣传医疗保障政策,自医疗保障局成立之后制定医保系统宣传计划,对群众关注度高的医保待遇、经办服务、基金监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等多个方面进行宣传。2020年全医保系统共计制作发放宣传册3万余册,制作宣传展板26个,共制作播放政策宣传片2部,在自治区、市各级媒体共刊发20余篇报道,利用图片视频、卡通形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让群众更了解医疗保障工作。

(四)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规范行政权力清单制管理。制定了基层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形成目录清单,方便群众第一时间及时获取信息。全面落实清单管理制度,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梳理规范了医疗保障经办和公共服务工作各个环节的内容,规范了公共服务办事要素指南,形成了服务清单,供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业务工作流程图,设立了群众举报信箱,自觉接受广泛监督。二是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和信息安全,市医保局针对政务新媒体,制定了《满洲里市医疗保障局网络媒体管理办法》和《新闻舆论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明确信息公开审批机制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了信息的安全性。三是完善群众投诉受理机制,接受群众咨询,回答群众提问,解决群众诉求。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坚决避免政务公开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健全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7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2月正式组建,医保公众号6月份上线,经过调试测试,现已基本实现正常运转,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加强和改进。比如,信息公开类别划分还不够细致,下一步将结合相关业务的开展,将信息公开目录中细化类别,使信息公开更加科学规范。

  (二)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还比较薄弱

  由于医疗保障局组建人员,对于信息公开工作接触较少,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工作了解的不够详实。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帮助下,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达到了规范要求。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与信息公开工作经验丰富的部门加强交流,切实提升本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