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满洲里市农牧水利局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相关工作要求,全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工作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要求,我局本年度完善了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人事变动后调整了农牧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及时修改发布了机构及领导简介,全年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106条(其中:公示公告14条,工作信息26条,机构简介1条,机构领导4条,建议提案6条,部门文件2条,重大建设项目41条,办理结果5条,涉农补贴2条,乡村振兴领域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满洲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满政公办字[2020]7号)文件要求,我局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流程,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方便群众申请查阅公开信息,确保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结合我局人员机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及其职责,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确立了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工作,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完善了政务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台账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调查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和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社会评议制度以及政务公开考核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相关工作有制度可依。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好栏目日常维护,全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全年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106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畅通政风、行风热线,回答群众提问,解决群众诉求。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投诉受理机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2022年度我局积极配合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各项考核工作,并按时完成整改内容,没有产生责任追究,全年社会评议达到满意程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20.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全面性、便民性有待提高。二是公开的形式创新性、多样性需要加强。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便民,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在加大公开力度的同时确保安全。三是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农牧水利领域政策落实情况的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便于群众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我局不涉及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及其他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落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安排,严格落实涉及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工作。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全力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共发布重大建设项目信息41条;二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行政许可类信息4条;三是做好乡村振兴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共公开乡村振兴领域信息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