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满洲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anzhouli.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满洲里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世纪大道7号,电话:0470-2933300,传真:0470-29333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满洲里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力度等方面工作。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力求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市委市政府参谋助手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满洲里市财政局2024年度通过满洲里市人民政府网站、宣传展板、财政信息等形式主动分别公开全市财政信息102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和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收支等重点信息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四章关于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答复规范,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
(三)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平台建设情况
在平台建设工作中不断完善和规范信息发布平台的管理及使用,指派专人负责平台维护管理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本单位重要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考核,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严格实行上网信息审查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有效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进行公开,对应当公开的事项不予公开的行为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024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被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尽管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做出了一定努力,但公开的信息仍然不够全面。例如,一些涉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积极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公众能够全面了解政府财政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及时梳理和公布补贴政策和项目,提高群众对补贴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