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夯实主动公开工作,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把政务公开作为提高办事效率、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和塑造“阳光信访”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放在机关建设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强化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
(四)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满洲里市信访局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测评通报的情况进行整改。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欢迎群众对满洲里市信访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新制作数量
本年度
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202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公开工作按部就班,公开的信息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的问题。
(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仍需进一步加强,公开的信息在服务群众生活、方便群众办事上要进一步提高。
针对此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拓宽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渠道,以信息公开为纽带切实加强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自觉接收群众监督。我局将继续按照满洲里市政府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条例要求,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实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地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对信访工作的关切和监督,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满洲里市信访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