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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市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09:00 来源:满洲里市信访局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夯实主动公开工作,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推动规范全面的网上信息公开体系建设,确保制定的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完整,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丰富、全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对满洲里市信访局政务公开进行了优化升级,为大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服务提供便利。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市信访局2021年无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把政务公开作为提高办事效率、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和塑造“阳光信访”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放在机关建设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强化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

(四)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满洲里市信访局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测评通报的情况进行整改。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欢迎群众对满洲里市信访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受审批流程等原因限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公开。二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开的内容不详细。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和规范的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二是对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深化,主动了解公众对于督查审计行业相关信息的需求,为公众提供更具实用性的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有序的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五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重点工作,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发布信息经严格审查后,再发布至指定网站。

二是推动信息公开。精心编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部门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直属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全部列入公开目录。严格按照要求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开。

三是加快平台建设。着力加强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及运用,及时发布我局工作动态和工作信息。同时,加强网站之间的协同联动,积极转载国家、自治区及市里重大政策等相关信息。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