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满洲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公布2022年满洲里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满洲里市民政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公布,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便民。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公开制度、公开指南、公开年报、办理结果等。2022年我局共公开各类信息162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机构领导3条,机构设置1条,机关简介1条,养老服务领域3条,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办理结果2条,公开制度1条,公开年报1条),部门动态报送信息27条,回应“市长信箱”信函3条,答复“12345”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热线19条,微信公众号编发民政工作相关信息10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重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等相关制度,信息发布工作遵循“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发布逐级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性,杜绝错误敏感信息上网。
(四)平台建设
一是做好政务公开平台维护管理,我局安排专人定期更新平台信息内容,按时按质按量发布政府信息;二是为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按时报送相关信息,方便广大群众查阅;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明确主管主办职责,优化发布、传播、互动功能,推动政务新媒体主动服务公众。目前,我局共有相关工作微信公众号3个,分别是“满洲里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满洲里市低保微服务平台”、“满洲里社会组织孵化园服务中心”,2022年共发布信息101条。
(五)监督保障
窗体顶端
一是为加强政务公开和提高民政政务信息质量,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的工作责任,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二是我局认真对待有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均在第一时间切实整改到位;三是积极组织民政系统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学习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操作流程,认真做好部门动态、回应“市长信箱”等内容的信息发布和维护,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个别栏目公开信息数量较少,内容更新不及时;二是缺少政策解读产品;三是政务公开的队伍力量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2023年,我局不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满洲里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推进政务公开,调动各科室资源确保网站各栏目更新频率,加强政策解读和相关业务文件的解读,进一步创新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配强工作力量,让民政政务发布更生动、更具特色活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我局结合民政实际,突出重点,在公开内容上,我们在按照上级要求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指南等信息。用丰富、易懂的形式让群众的对民政政策有更深入的了解,围绕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在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发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