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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09:00 来源:满洲里市民政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满洲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满洲里市民政局联系(电话:0470-626200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民政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委市政府明确的政务信息公开要点,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8条,其中主动公开及转发政策性文件24条(养老和儿童服务6条,社会救助13条,社会组织4条,婚姻家庭1条)。2023年我局民政微信公众号(满洲里市低保微服务平台、社会组织孵化园服务中心)公布及转发涉及养老和儿童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等政策文件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相关要求,编写满洲里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信息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的途径,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相关业务的规章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宣传、解读。严格做好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信息保密审核的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本年度无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深化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按要求公开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文件信息,方便公众了解民政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民政局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及时印发年度工作要点,全面落实市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业务培训、日常检查和问题整改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强化工作合力。主动接受市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全年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91.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策解读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个别栏目内容不够丰富,政务信息公开还需更加及时。

改进情况:2023年及时上传政务信息,并对部分政策性文件以图文形式进行解读,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加大政府信息收集力度,加强与市政务公开办沟通联系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其他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我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和基础平台建设,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化民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和舆情应对,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增强了民政政务公开工作实效,提升了民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