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完善工作机制、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全程公开。
1、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公开的要求,结合我市住建工作实际,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包括: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建议提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民生、公共资源配置、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公示公告栏目。更新了机构领导,发布了《满洲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24年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2条(其中不包含建议提案56条和4条到期删除的公示公告)。完成市长信箱答复11件。
2、依申请公开
2024年满洲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完成各单位及个人提交的所有依申请公开内容,并且无行政复议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主要依托于满洲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
5、监督保障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市住建局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同时明确第一责任人。按公开条例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满洲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考核要求, 对照考核指标认真组织自查;积极参加市政务服务局组织的相关培训;开展社会评议、保证社会监督;本年度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8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信息公开比较片面不够全面。
改进的措施。本年拓宽了信息来源,不但从系统内部搜集材料,还时刻关注上级部门政策信息,防止出现死角及漏洞;只要不涉及秘密同时需要告知老百姓及办事企业的信息都主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4年度未产生依申请公开案件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完成情况
坚持及时、准确、高质量地公开各类信息。按时在门户网站相应栏目公开相关信息,及时回应解读;积极规范文件的清理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