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本年度报告编制完成。报告内容包括满洲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manzhouli.gov.cn/)下载本报告。如有疑问,敬请致电满洲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470-6232589)垂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满洲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深入执行国务院、自治区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密结合本局实际,认真完成各项公开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公开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主动公开了建议提案、新闻聚焦等信息内容,动态更新保障性住房情况。发布了《满洲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25年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9条(其中包含建议提案和到期删除的公示公告和意见征集)。完成市长信箱答复7件。
(二)依申请公开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效。202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6件,全部在规定时限要求内办理回复,发生一件行政复议,未发生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升信息管理水平,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监督,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加强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主要依托于满洲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市住建局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同时明确第一责任人。按公开条例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积极参加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组织的相关培训;开展社会评议、保证社会监督;本年度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44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供暖、供气、供水等公共企业单位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完善。
改进的措施。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我局进一步规范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服务内容等信息。逐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