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综合保税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自治区及满洲里市政府的有关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内容包括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等。
一、总体情况
满洲里综合保税区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了责任分工,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快推进综合保税区信息公开。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保障有力
综保区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正式纳入年度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目前专职2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晰了职能职责,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拓宽公开渠道
我区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大胆的尝试,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区内LED大屏幕、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将部门动态等主动公开,从而创新服务理念,完善公开手段,丰富服务载体,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将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广泛公开,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新制作数量
本年度
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9年综保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市政府有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增强公开实效等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区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继续组织全区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做到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