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由满洲里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满洲里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manzhoul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满洲里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0470-6260630)。
一、总体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度,满洲里综合保税区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未产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例、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遵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持续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体系,按时对机关简介等重点栏目内容进行补充与更新,确保信息管理的规范性与完整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满洲里综合保税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满洲里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两大平台,搭建起便捷高效的信息公开渠道。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聚焦综保区政策、招商动态、项目建设等重点内容,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全面提升园区政务工作透明度。
(五)监督与保障。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监督机制,确保公开到位。为了更加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我区建立常效管理机制,把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规范各项流程操作,做到基础资料全面、真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与社会评议中,均顺利达到合格标准,且未出现任何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区在政务公开方面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针对以上情况,我区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整改完善。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公开意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学习,严格按照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优化政务公开编写、审核、发布流程,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二是丰富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发布力度。满洲里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今年10月新建立官方公众微信号,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提升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