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满洲里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满洲里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manzhoul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满洲里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0470-6260630)。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区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机关简介、机构领导、在线访谈等。
2、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合规按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结合人员机构变动情况,我区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及其职责,设专人承办政府信息发布。完善了机关简介。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按时补充更新了机关简介等栏目内容。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对满洲里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简介、机构领导栏目内容进行了更新维护。
5、监督与保障。制定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体制,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对综保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为合格,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评议中为合格,没有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升。二是对栏目内容的更新修改缺少主动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综保区做出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大力开展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法律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度不存在此类情况。
(二)其他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对集约平台机关简介、机构领导栏目、政策解读等内容进行了更新优化,完成2023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