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及总体情况
1.公开公示信息情况。一是发布《满洲里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二是发布涉及重要民生事项、日常信息等90余条;三是公示了1份人大代表建议及1份政协委员提案答复信息。
2.2020年重新编制《满洲里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满洲里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民委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开展情况
2020年满洲里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主要依托于满洲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满洲里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公开条例时限要求及时对信息公开、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推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举措
不定期召开委务会研究布置政务公开工作,听取具体承办业务部门工作汇报。研究通过《满洲里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
(七)关于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
2020年满洲里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委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及投诉。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满洲里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发布内容不够全面,多为部门动态和公开文件。
下一步将继续完善信息公开的种类,同时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公示栏、微信、政府网站等多种载体,公布办事指南、财务预决算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