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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09:00 来源:满洲里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满洲里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满洲里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470-626238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满洲里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公开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全面、详实地公开本单位工作信息。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便民。

(一)主动公开情况。

市民委信息公开工作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公开制度、公开指南、公开年报、办理结果、乡村振兴等。2023年市民委共公开各类信息31条,其中机关简介1条,机构领导2条,公开年报1条,公示公告7条,“四办”专栏1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11条,乡村振兴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市民委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产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例、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发布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依托满洲里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梳理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对照中国政府网及时发布转载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公开的法规解释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发展。建立网站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实行严格的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不涉密。畅通了社会群众了解市民委工作信息的渠道,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单位工作动态信息及相关办事程序。

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新媒体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市民委政务新媒体信息维护保障工作。市民委目前共有微信公众号1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满洲里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公开条例时限要求及时对信息公开,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的公开,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针对发现的问题确保在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2023年市民委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发布创新性不强,发布形式较为单一。二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

改进措施:一是创新公开形式,丰富政务公开内容。不断扩宽政务公开的展现形式,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助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二是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栏目信息发布管理,各个栏目按要求进行更新,确保公开内容合法、规范、具体、真实、统一、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市民委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其他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好网站内容更新保障工作;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

2.抓好管好政务新媒体。落实“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微信公众号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严格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