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我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为少数民族服务作用,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委及时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积极研究部署并进行安排;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市民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安排部署、督促检查、组织考核等工作。单位各科室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政务工作落到实处。建立起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组织体系,形成了齐抓共管、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在日常工作中,按时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报送材料、信息数据做到了真实、准确。
(二)加强制度建设,狠抓督查落实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委相继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等,做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推动各部门信息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时在信息发布的过程中,严格信息审核、报送、复制、传递等环节程序,建立信息协调和联动机制,做好互动回应,充分发挥网站信息的舆情引导作用。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结合工作实际,按要求编制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及办事程序,及时发布非涉密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类信息,主动公开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数据,“三公”经费及行政经费支出数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开展情况;主动公开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情况;公开服务类信息及与本部门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其他信息。2019年市民委在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和转发各类信息共计9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新制作数量
本年度
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不够、公开渠道不够丰富,部门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等。
下一步,我委将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推动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各类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公开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将信息公开和日常办公紧密结合。二是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不定期组织学习研讨,提高从业人员的信息工作能力,提升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