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满洲里市民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各项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及总体情况
根据公开的要求,结合我市民族工作实际,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包括: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设置、业务类、预决算公开、建议提案办理、领导机构、部门文件、政策解读。发布《满洲里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开展情况
2021年满洲里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主要依托于满洲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满洲里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公开条例时限要求及时对信息公开、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的公开,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积极配合市里组织的考核工作,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两级政务公开内容进行考核。本年度社会评议为满意,未产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仍存在着更新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完善等问题。二是各职能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不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要加强依法行政意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是要强化信息工作的时效性,使之成为工作惯例;三是要进一步严格执行重大信息发布审查程序,加强文件合法性及保密审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满洲里市民委认真开展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努力提高政策解读水平。根据《内蒙古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的规定,2021年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有关民族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计6件,其中对2件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与现行民族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上位法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对4件适用期已过的、不再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在满洲里市人民政府网站政策解读栏目进行了图文政策解读工作。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度未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依申请公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