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09:00
来源:满洲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 中 小]
满洲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满洲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便民性,对公开平台建设、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等方面加大力度。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全年没有发生因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
(一)主动公开方面
1.推行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一是积极推进商事主体年报工作,全市企业年报率为89.50%。二是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全年共计归集涉企信息557条,其中: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共计归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共535条,司法协助22条。三是“双随机、一公开”扎实推进,全年全市各部门完成联合抽查检查31次,抽查企业87户。加强了对失信市场主体的联合惩戒,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的信用监管格局。围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开抽查依据、主题、内容、方式等。
2.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22年共计办结其中食品案件30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2起、价格案4起、涉嫌餐具、饮具清洗消毒不合格案1起、涉嫌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1起、无照经营案4起、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案11起、使用超过有效期医疗器械案2起、未按要求公示并保存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12起、涉嫌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1起、未登记主体取得营业执照1起、案件定期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案件信息进行公示,案件公示率100%。
3.推行行政强制信息公开。2022年度共计公开行政强制7件。
4.推行政务信息报送公开。 2022年,截至12月31日累计上报政务信息230条,包括市场监管各类专项检查开展信息、食品药品信息、产品质量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强制信息、监督检查信息、开展各类活动信息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5.推进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抽检信息公开。一是已完成127批次(本级)食品监督抽检任务,其中食用农产品79批次,经检验1263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二是完成上级下达的药品监督抽检任务3批次,全部合格,并全部录入药品抽验管理系统。三是市本级开展了生产领域70个批次监督抽检,全部合格。开展成品油专项抽检,30批次,全部合格。四是配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生产、流通领域69个品种,122个批次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开展“衣食住行”领域专项整治,对全市19所中小学学生校服及16家幼儿园使用的以絮棉、纤维为填充物的棉被、床垫、枕套、毛巾等产品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和抽样检验,5批次校服,1批次棉被,全部合格。抽检结果公示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度,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产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例、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严格执行公开信息的审批流程,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坚持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的原则,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以满洲里市人民政府网站作为依托,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更新、严格审核、实效性、准确性。二是做好政务新媒体管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加强重要政策文件和民生信息推送,注重对热点话题的回应解读。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强化办事服务功能。我局共有政务新媒体1个,满洲里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2022年发布信息244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党组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要求,明确规定公开工作主体要结合自身职责职能,切实履行政务公开责任,全面深化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布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政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目前我局未出现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9 |
行政强制 | 7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网站平台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栏目内容还有待规范。下一步,我局将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网站平台建设,加强栏目规范化,围绕政务公开,研究制定工作办法,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度未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满洲里市政府关于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具体实施要求,有针对性的公布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各类政务信息,进一步拓展了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1.按照自治区、市政府公开工作要求,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所发布信息均按照保密规定要求,由分管领导审查后,再发布至指定网站。
2.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了编制目的、入编范围、目录更新等事项,将部门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直属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全部列入公开目录。严格按照要求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了我局工作要闻,将相关重点工作情况进行公开。
3.着力加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及运用,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力争及时、准确、全面。同时,加强网站之间的协同联动,有效链接国家、自治区市场监管以及市政府等相关官网,积极转载国家、自治区及市里重大政策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