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6 09:00
来源:满洲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 中 小]
满洲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满洲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公开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全面、详实地公开本单位工作信息。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认真落实法定公开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主动公开。二是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2年,在满洲里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中“稳岗就业”栏目中发布信息93条,其中政策信息3条,办事指南信息1条,工作进展信息89条。进一步完善了就业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机制。及时发布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就业供求信息。推出“线上+线下”双招聘模式,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直播等发布招聘信息,进一步方便求职者与用工单位的精准匹配。开展了“春风行动”网络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月等线上招聘会共9场,开展线下招聘会2场,共334家企业参加,提供各类就业岗位6080余个,求职人数累计达到9000余人,达成意向总人数780余人,活动现场共发放企业招工简章、就业政策宣传等资料6000余份,有效搭建了用工单位与求职者的对接平台。“社会保险领域”栏目发布信息24条。根据国家部署,落实好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的政策,继续减轻企业运营压力。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全市降费率实现了“免申即享”“应享尽享”,全部参保单位受益。通过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切实提高社会保障各项重要工作的群众知晓度。本年度发布关于《满洲里市劳动保障诚信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1条,“政策问答”6条,“部门文件”4条,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办理结果3条。推进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在“建议提案”栏目公开了2022年我局回复人大建议15篇、政协提案17篇,回应“市长信箱”信函8件,百姓留言31件,对网民提问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发放、毕业生档案调转、社保断档补缴、疫情期间补贴等问题及时、详细予以解答回复,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解读政策详情,得到群众认可好评。三是加大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实行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四是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截至2022年底发布168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形成《满洲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社会保险、就业领域基层公开标准目录,方便百姓查询,不断优化人社服务、接受社会监督。此项工作我们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更新,并在满洲里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度,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产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例、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坚持“谁公开、谁审核”“先审查、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的原则。严格规范公开信息流程,由相关科室提出并初审公开信息,分管局领导审核签字后进行公开。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发展。政府公开信息依托“满洲里市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做到及时更新,严格审核,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实效性、准确性。二是做好政务新媒体管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加强重要政策文件和民生信息推送,注重对热点话题的回应解读。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强化办事服务功能。我局共有政务新媒体5个,其中微信公众号4个:“满洲里人社”,2022年发布信息49条“满洲里就业服务”,2022年发布信息112条;“满洲里劳动保障”,2022年发布信息165条;“满洲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发布信息34条。抖音号1个:“满洲里市就业服务”,发布信息57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成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法规监督与政务服务科负责日常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二是建立考核体系。按照《满洲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满洲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规定,市人社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三是完善发布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加强网上报送信息审批制度建设,凡报送公开的信息,必须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送。积极配合政务公开考核,社会评议较好,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并被责任追究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8.1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 | | | | | | | | |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有的科室对政务公开的认识不够到位,认为公开就是公布,发布了就完事了,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二是公开内容动态性有待加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上级最新出台的政策等公开不及时。下一步我局将大力改进、全面提升,不断将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政府门户网站,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定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二是加强内容建设,提升公开质量。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特别是主动公开涉及就业、社保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在确保内容及时更新的同时,更加注重信息质量,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提高政策解读质量。落实和完善政策解读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解读范围、落实解读责任,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针对人社工作特点,根据群众的关注点和疑惑点,采用图文结合、问答等形式开展解读,推动政策文件落地生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度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依申请公开案件。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1.优化政策咨询综合服务。一是持续开展政策解读,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重点内容,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本年以图文形式深入解读了就业创业、失业保险等领域相关政策7条,并在部门网站专栏公布,保障政策清晰透明,落到实处。二是积极回复群众关心的人社领域问题,截至目前已办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分派的工单657条。
2.加强就业创业信息公开。一是加强重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政策宣传和推送工作。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我市就业形势出现的压力,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工作,市就业服务中心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目前已开展“春风行动”网络招聘会,通过“满洲里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平台、“满洲里市就业服务中心”抖音账号发布招聘信息,为广大求职者提供就业岗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大龄失业人员、残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失地农牧民、长期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帮扶,本年度市就业服务中心已发布《关于开发满洲里市2022年公益性岗位及征集对象的通知》,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为就业困难人员拓展就业渠道。二是及时发布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信息。为深化“创业内蒙古”行动,市就业服务中心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信息。全年累计完成创业培训12期,共294人;职业培训14期,共603人;创业实训2期,共50人。三是做好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情况动态公开。我局持续落实好信息公开制度,每季度对失业保险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满洲里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3.加大劳动保障信息公开力度。满洲里劳动保障平台开通以来,采用灵活手段,拓宽服务领域,做到高效便民。2022年度,公众号线上宣传28期,典型案例10件,共计153条。收到问题消息556人次,通过预设系统自动答复和人工服务均作出答复。电话咨询195件,微信企业群咨询51件,均已转达相关部门,做到有问必答。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宣传人社法规,在劳动保障微信公众平台多层次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线下宣传共发放条例宣传册1700余册,宣传单500余份,张贴根治欠薪维权海报30余张。